消防汇总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GA/T536.5-2005
2018-03-19 09:00  点击:54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
第5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Grading and test method on fire hazard for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hazmats-
       Part  5:Test  method  of  grading  for  oxidizing  solids GA/T 536.5-2005
2005-03-17发布  2005-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布
GA/T 536《易燃易爆危险品  火灾危险性分级及试验方法》共分 6 个部分: ——第 1 部分:易燃易爆危险品火灾危险性分级; ——第 2 部分:易燃固体分级试验方法; ——第 3 部分:易于自燃的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第 4 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第 5 部分:固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第 6 部分:液体氧化性物质分级试验方法。 本部分为GA/T 536的第5部分。 本部分主要参照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试验和标准手册》(第 3 修订版)第Ⅲ部分34.4.1的技术内容进行制定,其结构与编写规则符合GB/T 1.1-2000的规定。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一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1)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厅消防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晋、王钢、盛文克、高强、郑端文。GA/T536 的本部分规定了固体氧化性物质的分级试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需要确定火灾危险性分级的固体氧化性物质。a) 溴酸钾,分析纯; b) 纤维素,纤维长度(50-250)μm ,平均直径 25μm; c) 引燃装置     由镍/铬金属丝和电源组成,且满足下列条件:         长度 (300±10)mm         直径(0.6±0.05)mm         电阻 (6.0±0.5)Ω/m         功率 (150±7)W d) 无机隔热板     长150mm,宽150mm,厚度6mm,不渗透,0℃下导热系数不高于0.23W/m·K; e) 天平,最小感量不大于0.1g; f) 量筒 ,250mL; 9) 装有硅胶的干燥器; h) 标准网筛,网眼直径500μm; i) 烘箱,容积9L以上,控温精度±1℃; I) 不锈钢药勺; k) 秒表(最小分度 0.1s)。a) 溴酸钾 将溴酸钾置于65℃的烘箱内至少12h ,再置于干燥器中冷却,备用。 b) 纤维素 将纤维素铺成不超过25mm的薄层,在 105℃烘箱至少4h ,然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 c) 试验样品 试验样品的颗粒直径应小于500μm。温度为(20±5)°C;湿度为(50±10)%RH。5.1 溴酸钾与纤维素混合物燃烧时间的测定
5.2 试验样品与纤维素混合物燃烧时间的测定5.1.1 将嗅酸钾和纤维素按照 3:7 的质量比制成总质量为(30.0±0.1)g的混合物。混合时对混合物不应施加外部压力,每个混合物都应单独混合,并尽可能地混合均匀。混合物混合结束后应立即用于试验。 5.1.2 用适当厚度的纸张将混合好的样品制成底面直径为70mm的圆锥,扣置于无机隔热板上的金属线圈上,见图1。 装置示意图 1——锥形混合物底(直径70mm); 2——电热丝; 3——无机板。 图1 装置示意图 5.1.3 接通电源直至试验结束,记录从电源接通直至混合物燃烧结束的时间。 5.1.4 按 5.1.1~5.1.3步骤操作,再重复测定4 次,取5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溴酸钾和纤维素(质量比3:7)混合物的平均燃烧时间。 5.1.5 将嗅酸钾与纤维素的质量比改为2:3和3.2,总质量保持(30.0±0.1)g不变,按5.1.1~5.1.4步骤操作,测定溴酸钾和纤维素混合物质量比分别为2:3,3:2 时的平均燃烧时间。5.2.1 将试验样品和纤维素按照1:1的质量比制成总质量为(30.0±0.1)g的混合物,按5.1.1-5.1.4步骤操作,测定平均燃烧时间。 5.2.2 将试验样品和纤维素按照4:1的质量比制成总质量为(30.0±0.1)g的混合物,按5.1.1-5.1.4步骤操作,测定平均燃烧时间。 5.2.3 取5.2.1 中的平均燃烧时间与5.2.2 中的平均燃烧时间的最小值,作为试验样品的平均燃烧时间。         注1:燃烧结束后出现的火花或爆裂等现象不视为燃烧。         注2:试验过程中电源中断,应重复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