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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GB28375-2012
2018-05-16 09:00  点击:1609
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Fireproof coatings for concrete structure
GB 28375-2012
2012-05-11发布   2012-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的第6章、第8章和9. 1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考了 BS EN 1363-2:1999《耐火试验 第2部分:可选程序和附加程序》(Fire resistance tests—Part 2: Alternative and additional procedures) „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淮化技术委员会防火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7)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四川天府防火材料有限公司、杭州西子防火材料有限公司、长沙威特消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长沙民德消防工程涂料有限公司、洛阳佛尔达消防产品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涛、程道彬、覃文清、王鹏翔、濮爱萍、孟志、袁亚利、马雨、毛朝君、刘恒权。

本标准规定了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一般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路、铁路、城市交通隧道和石油化工储罐区防火堤等建(构)筑物混凝土表面的防火涂料。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28—1979 漆膜、腻子膜干燥时间测定法
GB/T 9265 建筑涂料 涂层耐碱性的测定
GB./T 9959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9978.1-2008 建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4S07—2002 钢结构防火涂料
GB/T 20285—2006 材料产烟毒性危险分绂
GB 50010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A/T 714-2007 构件用防火保护材料 快速升温耐火试验方法
JC/T 626 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
JG/T 24—2000 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fireproof coatings for concrete structure

涂覆在石油化工储罐区防火堤等建(构)筑物和公路、铁路、域市交通隧道混凝土表面,能形成耐火隔热保护层以提高其结构耐火极限的防火涂料。


4.1 分类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按使用场所分为:
a) 防火堤防火涂料:用于石油化工储罐区防火堤混凝土表面的防护;
b) 隧道防火涂料:用于公路、铁路、城市交通隧道混凝土结构表面的防护。
4.2 类别代号
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的类别代号表示如下:
——H代表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
——DH代表防火堤防火涂料;
——SH代表隧道防火涂料。


5.1 涂料中不应掺加石棉等对人体有害的物质。 .
5.2 涂料可用喷涂、抹涂、辊涂、刮涂和刷涂等方法中任何一种或多种方法施工,并能在自然环境条件 下干燥固化。
5.3 涂层实干后不应有刺激性气味。
6.1 防火堤防火涂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防火堤防火涂料的技术要求 6.2 隧道防火涂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隧道防火涂料的技术要求 7.1理化性能试验环境条件
7.2 理化性能试件的制备
7.3 在容器中的状态
7.4 干燥时间
7.5 黏结强度
7.6 干密度
7.7 抗压强度
7.8 耐水性
7.9 耐酸性
7.10 耐碱性
7.11 耐曝热性
7.12 耐湿热性
7.13 耐冻融循环性
7.14 耐盐雾腐蚀性
7.15 产烟毒性
7.16 耐火性能 理化性能试件的制备、养护和理化性能试验均应在温度10℃~35℃、相对湿度40%〜85%的环境条件下进行,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外。
7.2.1 干燥时间、黏结强度、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耐曝热性、耐湿热性、耐冻融循环性、耐盐雾腐蚀性等项试验的试件按7.2.2、7.2.3的规定进行制备。干密度、抗压强度试验的试件按GB 14907—2002中6.4.6a)的规定进行制备,试件数量为10块。
7.2.2 试件底板应采用符合JC/T 626规定的纤维增强低碱度水泥建筑平板,试件底板尺寸与数量见表3。
7.2.3 按涂料产品的施涂工艺要求,将待测涂料施涂于试件底板的表面上,防火堤防火涂料和隧道防 火涂料涂层厚度为(5±1)mm。达到规定厚度后,再适当抹平和修边,使其均匀平整。涂好的试件涂层面向上,水平放置干燥养护,养护环境条件应符合7.1的规定。除用于测试干燥时间的试件之外,其余试件的养护期应不低于28d,对养护时间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应按其要求进行养护。対于测试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耐曝热性、耐湿热性、耐冻融循环性、耐盐雾腐烛性的试件,在养护期满后用石蜡和松香的混合溶液(质量比为1:1)将试件四周边缘和背面封闭,试件边缘封边宽度为2mm~3mm。 表3 试件底板尺寸与数量 在GB 14907—2002中的6.4.1的规定进行。 按GB/T 1728—1979 中的乙法:指触法进行。 按JG/T 24—2000中6.14.2.2的规定进行。 按GB 14907—2002中6.4.7的规定进行。 按GB 14907—2002中的6.4.6的规定进行。 将3块试件短边朝下浸入盛有自来水的玻璃容器中,浸入深度为试件长边的2/3,试验期间,每隔24h应观察一次试件,判断涂层是否有开裂、起层、脱落、发胀和变色现象,并予以记录,直至到达规定测试时间。3块试件中至少2块符合技术要求判为合格。
将3块试件短边朝下浸入盛有浓度3%盐酸溶液的玻璃容器中,浸入深度为试件长边的2/3。试验期间,每隔24h应观察一次试件,判断涂层是否有开裂、起层、脱落、发胀和变色现象,并予以记录,直至 到达规定测试时间。3块试件中至少2块符合技术要求判为合格。
将3块试件短边朝下浸入盛有碱溶液的玻璃容器中,浸入深度为试件长边的2/3,碱溶液(饱和氢氧化钙)的配制按GB/T 9265的规定进行。试验期间,每隔24h应观察一次试件,判断涂层是否有开裂、.起层、脱落、发胀和变色现象,并予以记录,直至到达规定测试时间。3块试件中至少2块符合技术要求判为合格。
将3块试件短边朝下放置在(50±2)°C的烘箱中。试验期间,每隔24h应观察一次试件,判断涂层是否有开裂、起层、脱落,发胀和变色现象,并予以记录,直至到达规定测试时间。3块试件中至少2块符合技术要求判为合格。
将3块试件短边朝下放置在湿度为(90±5)%、温度(45±5)℃的试验箱中。试验期间,每隔24 h应观察一次试件,判断涂层是否有开裂、起层、脱落、发胀和变色现象,并予以记录,直至到达规定测试时间。3块试件中至少2块符合技术要求判为合格。 将按7.2的规定制备好的试件4块设为1组,留1块作为对照样,其他3块试件在常温下放置24 h后,将试件置于(23±2)℃的自来水中18 h,然后将试件放入(-20±2)℃的低温试验箱中3 h,再将试件从低温试验箱中取出,立即放入(50±2)℃的恒温箱中3 h,此为1次循环,按此反复循环试验。试验期间,每一次循环结束时应观察一次试件,判断涂层是否有开裂、起层、脱落、发胀和变色现象,并予以记录,直至到达规定循环次数。3块试件中至少2块符合技术要求判为合格。 7.14.1 试验设备
盐雾箱内的材料应不影响盐雾的腐蚀性能:从四壁流下的盐水液不应重复使用。盐雾箱内应有空调设备,将盐雾箱内空气温度控制在(35±2)℃范围内,并保持相对湿度大于95%。盐水溶液由化学纯氯化钠和蒸馏水组成,其浓度为(5±0.1)%,pH值控制在6.5~7.2之间。应控制降雾量在1 mL/(h▪80 cm²)~2 mL/(h▪80 cm²)之间。
7.14.2 试验步骤
将3块按7.2的规定制备好的试件,涂层面向上,平放在盐雾箱内支架上,以24 h为一次循环周期,先连续喷雾8 h,然后停16 h,此为1次循环。喷雾时,盐雾箱内保持温度(35±2)℃,相对湿度大于95%;停止喷雾时,不加热,关闭盐雾箱,自然冷却。试验期间,每一次循环结束时应观察一次试件,判断涂层是否有开裂、起层、脱落、发胀和变色现象,并予以记录,直至达到规定循环次数。3块试件中至少2块符合技术要求判为合格。 取500g涂料样品,按GB/T 20285—2006的规定进行。
7.16.1 耐火试件的制备
试验用底板采用强度等级符合GB 50010规定的C30混凝土板,尺寸为1450mm×1450mm。防火堤防火涂料试验用底板的厚度为200mm,底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为30mm;隧道防火涂料试验用底板的厚度为150mm,底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为25mm。混凝土板的结构和混凝土板中热电偶的布置位置见图1、图2。
在7.1规定的条件下,按照施涂工艺要求,将防火堤防火涂料或隧道防火涂料均匀施涂于试验用底 板下表面至规定的厚度,然后放置在通风干燥的室内自然环境中养护,养护期规定同7.2.3。
7.16.2 耐火试件的安装
将制备好的试件置于试验炉上,使其底面一面受火,对于标准升温和HC升温的耐火试验,其受火尺寸不小于1100mm×1100mm;对于石油化工升温和RABT升温的耐火试验,其受火尺寸不小于多1300mm。试验装置见图3。
7.16.3 涂层厚度的測量
在试验用C30混凝土板下表面的涂层上测量16个点,其测量点均匀分布于涂层表面上,取所有测量点的平均值作为涂层厚度。
7.16.4 耐火性能试验及耐火极限判定
7.16.4.1 耐火性能试验

标准升温耐火试验条件按GB/T 9978.1-2008中第6章的要求进行。
HC升温耐火试验条件按GA/T 714-2007中5.1. 2的要求进行。
石油化工升温耐火试验条件按GA/T 714-2007中5.1.3的要求进行。
RABT升温耐火试验条件按GA/T 714-2007中5.1.4的要求进行。
7.16.4.2 耐火极限判定
耐火试验过程中当下列任一项出现时,则表明试件达到耐火极限:
a) 混凝土板底面上任一测温点的温度大于380℃;
b) 对于涂覆防火堤防火涂料的试件,混凝土板内30mm保护层钢筋网底面上任一测温点的温度大于250℃;
c) 对于涂覆隧道防火涂料的试件,混凝土板内25mm保护层钢筋网底面上任一测温点的温度大于 250℃。
7.16.5 耐火性能结果的表示
酎火性能以涂覆混凝土板的涂层厚度(mm)和耐火性能试验时间或耐火极限(h)来表示,并注明耐 火性能的升温方式和涂层构造方式。涂层厚度精确至1mm,耐火性能试验时间或耐火极限精确至 0.01h。 图1 C30混凝土板结构和热电偶的位置
图2 热电偶的固定
图3 耐火试件安装 8.1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8.2 组批与抽样
8.3 判定规则
8.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在容器中的状态、干燥时间、干密度、耐水性、耐酸性、耐碱性。
8.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产品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前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产品的配方、工艺、原材料有较大改变时;
c) 产品停产一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正常生产满三年时;
f)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8.2.1 组批
组成一个批次的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应为同一批材料、同一工艺条件下生产的产品。
8.2.2 抽样
样品应从批量基数不少于2000kg的产品中随机抽取200kg。
8.3.1 出厂检验判定
出厂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批产品合格。出厂检验结果发现不合格的,允许在同批产品中加倍抽样进行复验。复验合格的,判该批产品为合格;复验仍不合格的,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8.3.2 型式检验判定
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判该产品合格。
型式检验项目不应存在致命缺陷(A)。如果检验项目存在严重缺陷(B)和轻缺陷(C),当B≤1且 B+C≤3时,亦可综合判定该产品合格,但结论中需注明缺陷性质和数量。
9.1 产品包装上应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执行标准代号、生产日期或批号、产品保质贮存期等。
9.2 产品应采取可靠的容器包装,包装应能防雨、防潮,并附有合格证和产品使用说明书,产品使用说 明书应按GB/T 9969要求编写。
9.3 产品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曝晒,并应遵守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
9.4 产品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止日光直接照射的场所,堆码高度不超过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