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厂检验合格的同一批产品中任意抽取一樘作为样品检验。如检验项目全部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如表9所列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其他检验项目中有4项(含4项)以下不合格,但经修复后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如表9所列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其他检验项目中有4项以上不合格,或表9所列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需重新对该批产品加倍抽样,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全部合格,该批产品除首次检验不合格的样品外,判为型式检验合格,如复检中仍有一项不合格,该批产品判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表9 检验项目

每樘防火卷帘都应在明显位置上安装永久性铭牌,铭牌上应含有以下内容:
a)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商标;
b)制造厂名称;
c)出厂日期及产品编号或生产批号;
d)电机功率;
e)执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