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钢质防火卷帘steel fire resistant shutter
指用钢质材料做帘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帘。
3.2
无机纤维复合防火卷帘mineal fibre compositus fire resistant shutter
指用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内配不锈钢丝或不锈钢丝绳),用钢质材料做夹板、导轨、座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要求的卷帘。
3.3
特级防火卷帘special type fire resistant shutter
指用钢质材料或无机纤维材料做帘面,用钢质材料做导轨、座板、夹板、门楣、箱体等,并配以卷门机和控制箱所组成的能符合耐火完整性、隔热性和防烟性能要求的卷帘。
结构示意图及各零部件名称见图1。 图1 防火卷帘结构示意图

3——导轨;9——门楣;
4——支座;10——手动拉链;
5——卷轴;11——控制箱(按钮盒);
6——箱体;12——感温、感烟探测器。
注:防火卷帘的结构有多种形式,此图仅是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