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
standard for Graphic of Landscape Architecture
CJJ 67-95
主编单位: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6年3月1日
关于发布行业标准《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的通知
建标[1995]4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主编的《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67-95,自199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建设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建设部城市建设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5年7月25日
条文说明
前言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7)城科字第276号文的要求,由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主编,上海市园林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经建设部1995年7月25日,以建标[1995]427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清将意见函寄同济大学建筑城市规划学院。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