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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 发布日期:2018-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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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4.2.2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4.2.3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4.2.4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条文说明

    4.2 行道树绿带设计
    4.2.1 行道树绿带绿化主要是为行人及非机动车庇荫,种植行道树可以较好地起到庇荫作用。在人行道较宽、行人不多或绿带有隔离防护设施的路段,行道树下可以种植灌木和地被植物,减少土壤裸露,形成连续不断的绿化带,提高防护功能,加强绿化景观效果。
    当行道树绿带只能种植行道树时,行道树之间采用透气性的路面材料铺装,利于渗水通气,改善土壤条件,保证行道树生长,同时也不妨碍行人行走。
    4.2.2 行道树种植株距不小于4m,是使行道树树冠有一定的分布空间,有必要的营养面积,保证其正常生长,同时也是便于消防、急救、抢险等车辆在必要时穿行。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小于0.75m,是利于行道树的栽植和养护管理,也是为了树木根系的均衡分布、防止倒伏。
    4.2.3 快长树胸径不得小于5cm,慢长树胸径不宜小于8cm的行道树种植苗木的标准,是为了保证新栽行道树的成活率和在种植后较短的时间内达到绿化效果。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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