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1 城市公共停车场应分为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和自行车公共停车场三类,其用地总面积可按规划城市人口每人0.8~1.0m2计算。其中:机动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80%~90%,自行车停车场的用地宜为10%~20%。市区宜建停车楼或地下停车库。
8.1.2 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应设置在城市的外环路和城市出入口道路附近,主要停放货运车辆。市内公共停车场应靠近主要服务对象设置,其场址选择应符合城市环境和车辆出入又不防碍道路畅通的要求。
8.1.3 市内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停车位数的分布:在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0%~70%;在城市对外道路的出入口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5%~10%;在城市其它地区应为全部停车位数的25%~40%。
8.1.4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在市中心地区不应大于200m;一般地区不应大于300m;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宜为50~100m,并不得大于200m。
8.1.5 当计算市中心区公区停车场的停车位数时,机动车与自行车都应乘以高峰日系数1.1~1.3。
8.1.6 机动车每个停车位的存车量以一天周转3~7次计算;自行车每个停车位的存车量以一天周转5~8次计算.
8.1.7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宜按当量小汽车停车位数计算。地面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30m2;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的建筑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30-35m2。摩托车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2.5-2.7m2。自行车公共停车场用地面积,每个停车位宜为1.5-1.8m2。
8.1.8 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8.1.8.1 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
8.1.8.2 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远;
8.1.8.3 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的距离应大于20m。
8.1.9 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应符合下列规定:
8.1.9.1 长条形停车场宜分成15~20m长的段,每段应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m;
8.1.9.2 500个车位以上的停车场,出入口数不得小于两个;
8.1.9.3 1500个车位以上的停车场,应分组设置,每组应设500个停车位,并应各设有一对出入口;
8.1.9.4 大型体育设施和大型文娱设施的机动车停车场和自行停车场应分组布置。其停车场出口的机动车和自行车的流线不应相交,并应与城市道路顺向衔接。
8.1.9.5 分场次活动的娱乐场所的自行车公共停车场,宜分成甲乙两个场地,交替使用,各有自己的出入口。
条文说明
8.1 城市公共停车场
8.1.1 城市公共停车场是指在道路外独立地段为社会机动车和自行车设置的露天或室内的公共停车场地。
公共建筑和住宅区的配建停车场也有兼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功能,但其用地面积应另行计算。
为保证城市道路交通正常运转,公共停车场的用地面积应列入城市道路用地总面积之中,但计算用地面积总指标的取值可由各城市根据建设用地宽紧情况决定。
目前,我国城市因停车用地太少,停车泊位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占用车行道、人行道停车的现象十分普遍,已严重削弱了道路的通行能力,降低了车辆的行驶速度。而另一方面,城市车辆数和道路交通流量的发展趋势在不断增长,停车难的问题会变得更严重,道路运转效益低下的状况是不能长久维持下去的。应趁旧城区的改造和城市规划布局调整的时机,使停车需求得到实际解决。
8.1.2 城市外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主要为过境的和到城市来装卸货物的机动车停车而设,由于这些车辆所装载的货物品种较杂,其中有些是有毒、有气味、易燃、易污染的货物以及活牲畜等,为了城市安全防火和环境卫生,不宜人城。装完待发的货车也不宜在市区停放过夜,应停在城市外围。
8.1.3 市中心和分区中心地区停车的需求高于城市一般地区,且以客车为主,有50%~70%的机动车停车泊位,基本上可适应城市汽车拥有量达10人一辆车的要求。
8.1.4 公共停车场要与公共建筑布置相配合,要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设施接驳,使从停车地点到目的地的步行距离要短,所以,公共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不能太大。用户至公共停车场可达性好,吸引来此停放的车辆就多,反之,吸引停车量就少,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条文中的数值是根据调查和观测得到的。
8.1.5 公共停车场从星期一到星期日每天停车数是不均匀的,高峰日是一周中停车数最多的一天。高峰日系数是高峰日的停车数与一周平均的日停车数的比值。
8.1.6 停车位周转次数与服务的对象有关,办公机关附近的公共停车场,公务停车的时间较长,停车位周转次数取低值;商店购物停车,存取车较频繁,停车位周转次数取高值;体育和文娱设施的公共停车场,停车位的周转次数则取决于比赛和演出场次。
8.1.7 当量小汽车所需的停车位面积指标是考虑了各种汽车停放方式,综合了车辆停放面积、走道面积和必要的空地绿化面积后确定的。
自行车停车位面积是一个计算的平均值,因自行车停车场不像汽车停车场划分停车位格子,据实测资料,停满自行车的停车场地,平均每辆车只有0.7~0.9m2,一般为1.2m2左右,规划指标已适当放宽。
8.1.9
8.1.9.1 长条形的自行车公共停车场是沿路边停车方式的改进,一些城市将公共建筑前面、后退道路红线的空余地段作自行车停车用地,收到很好的效果。
8.1.9.5 影剧院的活动散场、入场几乎同时,自行车停车场要能容纳两场观众的停车,才能满足需要。国内有些城市采取分设两个自行车停车场的做法,取车、存车交替使用,秩序井然,疏散速度快,比起集中一个停车场的做法大有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