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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 发布日期: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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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1 混凝剂、助凝剂的品种及用量应根据污水的混凝试验或类似水质运行经验,结合当地药剂供应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5.6.2 药剂与污水混合可采用水泵混合、管道静态混合器混合、机械搅拌混合等方式,混合时间宜为30s~120s。
    5.6.3 絮凝宜采用机械搅拌絮凝池,当水量比较均衡时也可采用其他形式的絮凝池。
    5.6.4 絮凝时间应通过试验或按类似水质运行经验确定。
    5.6.5 机械搅拌絮凝池应按下列规定进行设计:
        1 絮凝时间宜为10min~20min;
        2 絮凝池宜分成3格~4格;
        3 搅拌机转速宜按桨板边缘处的线速度计算,线速度宜自第一格0.5m/s依次减小到末格出水的0.2m/s;
        4 絮凝池应设防止水流短流的设施;
        5 絮凝池宜设2座。


    条文说明

    5.6 混凝

    5.6.1 混凝效果与污水的杂质成分、水温、pH值、混凝剂、助凝剂的品种、用量和混凝的水力条件有关,故应通过原水混凝沉淀试验或相似水质的运行经验结合当地药剂供应情况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常用的混凝剂、助凝剂及其适用条件见表2。

    表2 常用混凝剂、助凝剂及其适用条件
    常用混凝剂、助凝剂及其适用条件

    5.6.2 本条给出了化工污水混凝时的常用混合方式。混合设施应满足混凝剂能均匀扩散到水中,混合时间不宜过长、且能使水体产生强烈搅动的要求。混合设施可利用污水处理系统已有的设备(水泵、管道),也可单独设置(混合槽、混合器),可根据水量、水质、工程投资等因素选择混合方式,目前使用较多的混合方式为管道静态混合器混合与机械搅拌混合。
    5.6.3 絮凝池(反应池)是完成絮凝过程的设施,使微小的絮体成长达到沉淀分离的要求。由于水力絮凝池受水量水质条件制约,有时实施时有一定困难,如隔板式絮凝池,当处理水量较小时,为了控制反应槽内流速,槽宽过窄,难以满足施工和维护清理的要求。又如涡流式絮凝池,当处理水量大时,池深较大,施工和流程配合上会带来一定困难,且水力式絮凝池要求处理的水量比较均衡,对水量、水质的变化适应性较差。化工污水的水质水量的变化比较大,机械搅拌絮凝池对水质水量变化适应性强,反应效果好,水头损失小,所以推荐采用机械搅拌絮凝池。
    5.6.4 絮凝时间对完成絮凝过程影响很大,水质影响絮凝时间,化工污水水质变化很大,往往同一种产品,因生产工艺不同,水质也会不同,所以,絮凝时间最好是通过试验确定。
    5.6.5 本条给出的机械搅拌絮凝池的设计要求是根据絮凝的需要和运行管理的要求。
        1 化工污水的性质与其他工业污水、城市污水有较大差异,结合化工污水的特点和设计经验提出絮凝时间为10min~20min。
        2 机械搅拌絮凝池各格中的水流属完全混合型,若采用单格搅拌形式,不但效率低,且同一速度梯度(G)值也不恰当,因此机械搅拌絮凝池均采用多格串联布置,G值逐格递减,串联格数多,效果好,但格数增加,搅拌设备也增加,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综合考虑,机械搅拌絮凝池宜分成3格~4格。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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