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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学工业污水处理与回用设计规范 GB50684-2011

    • 发布日期: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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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1 有机磷污水宜采用物化处理和生物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法,生物处理后出水中的磷不能满足排放标准时,宜增加化学除磷设施。
    9.3.2 含有高浓度酚的有机磷污水,宜先回收污水中的酚。
    9.3.3 高浓度有机磷污水的预处理宜采用低压酸性水解法。


    条文说明

    9.3 有机磷污水

    9.3.1 化工污水中的有机磷通常包括磷酸酯、亚磷酸酯、焦磷酸酯、次磷酸酯和磷酰胺等化合物,有机磷污水的成分复杂、浓度高、毒性大,直接采用生物法处理困难,故宜采用物化和生物处理相结合的处理方法。经物化预处理后的有机磷污水采用生物处理时,活性污泥应驯化,以适应有机磷毒性环境。生物处理后的出水往往难以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的一级标准,可采用化学混凝沉淀法处理,混凝剂可用三氯化铝或三氯化铁。采用铝盐除磷时,磷的去除率与铝盐投加量的关系见表5。

    表5 磷去除率与铝盐投加量的关系
    磷去除率与铝盐投加量的关系

    9.3.2 有机磷污水主要产生于农药生产过程,一般分为含有高浓度酚有机磷污水(酚的浓度一般高达几千甚至几万mg/L)和低浓度酚有机磷污水,含高浓度酚的有机磷污水通常采用煤油进行萃取回收酚,经萃取后的污水中酚的含量通常可降到100mg/L~150mg/L以下,同时满足后续生物处理的要求。本条规定含有高浓度酚的污水宜在车间先回收酚,再外排至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这样做既有利于降低处理难度和处理成本,又回收了有利用价值的物质。
    9.3.3 有机磷化合物一般在碱性或酸性条件下都不稳定,易发生水解反应,生成无毒或低毒的分解产物。水解速度取决于pH值的高低,水解产物取决于分子结构、水解条件(如温度、压力、反应时间),故水解可分为碱解和酸解。碱解是在碱性条件下,有机磷分子中酸酐键断裂,故对有机磷有较好的去除效果,缺点是降解产物往往仍是有机磷化合物,不易变成正磷酸。酸解能使有机磷分子中的碱性基团断裂,生成正磷酸,处理后污水可生化性明显提高,适合多种高浓度有机磷污水的预处理。经酸解处理后的有机磷污水用石灰中和沉淀处理,可去除大部分磷,但酸解时设备腐蚀较重,酸解设备应耐腐蚀。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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