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1 本节适用于公共建筑、无障碍厕所和无障碍厕位、无障碍客房和无障碍住房以及家庭无障碍改造中涉及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群体通行的门的施工验收。
3.10.2 采用玻璃门时,其形式和玻璃的种类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3.10.3 门与相邻墙壁的亮度对比应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
Ⅰ 主控项目
3.10.4 门的选型、材质、平开门的开启方向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3.10.5 门开启后的净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10.6 推拉门、平开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用钢尺量测检查。
3.10.7 门扇上安装的把手、关门拉手和闭门器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手扳检查、开闭测试。
3.10.8 平开门门扇上观察窗的尺寸和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测检查。
3.10.9 门内外的高差及斜面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和用钢尺量检查。
Ⅱ 一般项目
3.10.10 门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色泽一致。
检查数量:每10樘抽查2樘。
3.10.11 门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10.11的规定。
条文说明
3.10 门
Ⅰ 主控项目
3.10.4 根据设计规范要求,门的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自动门,也可采用推拉门、折叠门或平开门,不应采用力度大的弹簧门。
2 在旋转门一侧应另设包括残疾人、老年人等社会特殊人群使用的门。
3 无障碍厕所和无障碍浴室应采用门外可应急开启的门插销。
4 无障碍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入口净宽不应小于0.8m,门扇内侧应设关门拉手。
3.10.5 根据设计规范要求,门的净宽应符合表9的规定。
3.10.6 根据设计规范要求,推拉门、平开门把手一侧的墙面,应留有不小于0.5m的墙面宽度。如图11所示。
3.10.9 根据设计规范要求,门槛高度及门内外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应以斜面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