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99—99
11.2.3 基坑上边缘临时堆土不得影响基坑开挖和坑壁稳定,其距基坑边缘不应小于基坑深度。
11.3.7 模板拆除时的混凝土强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不承重结构侧模板不应小于2.5MPa;
2 跨度小于3m的板、梁不低于设计强度的50%。跨度大于3m的板、梁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11.3.11 大跨度的简支梁或支架坐落在刚性不同基底上的连续梁或悬臂梁,混凝土灌注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1 混凝土掺缓凝剂并加速灌注,在最初灌注的混凝土初凝前灌注完毕;
2 对支架施加全部结构荷载,使其充分变形后随卸载随灌注混凝土;
3 以正负弯矩变换点附近分段,先灌注正弯矩区段。
11.3.14 混凝土强度未达到2.5MPa时,不得承受荷载。
11.3.16 混凝土抗压强度试件留置组数,同一配合比其基础和承台每150立方米制作一组,墩、台、柱、梁每100立方米制作一组;一次灌柱混凝土不足以上规定者,亦应制作一组。
11.4.10 构件应在承重结构和构件本身混凝土分别达到设计强度的70%和100%时方可安装。 构件安装前应测放其位置,就位后应及时固定。
11.5.1 预应力混凝土不得掺氯盐、引气剂和引气型减水剂。其水泥用量不应超过500kg/立方米。
11.5.2 预应力混凝土结构采用的锚夹具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类型应符合设计和预应力筋张拉的要求;
2 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
3 组合试验时的锚固力不应低于预应力筋标准抗拉强度的90%。
11.5.8 张拉机具应专人使用、管理和维护,定期校验。其校验期限不宜超过6个月或200次,其千斤顶使用中出现不正常现象或检修后均应重新校验。
11.5.24 预应力筋放张时的混凝土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70%。
11.5.27 波纹管孔道形成后应逐根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施工中严禁电火花损伤管道。
11.5.36 预制构件的孔道水泥浆达到设计强度的55%,并不低于20MPa时方可移运和吊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