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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市建设部分

    • 发布日期: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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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工程勘察规范》 CJJ 56—94
    6.0.1 城市道路(包括广场、停车场)勘察,应对沿线各地段路基的稳定性和岩土性质作出工程地质评价,并为路基设计、确定路基设计回弹模量和适宜的路面结构组合类型、路基压实、防护与加固、路基排水设计以及不良地质现象防治等提供工程地质依据和必要的设计参数,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6.0.2 城市道路勘察前必须取得下列图纸和资料:
      1 附有标明坐标、道路走向、桩号和现状地形的道路工程总平面布置图,或附有标明坐标和现状地形的广场、停车场工程总平面布置图;
      2 道路的类别,路面设计标高、路基宽度、选用的路面结构组合类型和排水方式,以及地下埋设物概况等。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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