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基本建筑规划 > 正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市建设部分

    • 发布日期:2018-06-20
    • 浏览次数:861

    《公园设计规范》 CJJ 48—92
    2.1.4 沿城市主、次干道的市、区级公园主要出入口的位置,必须与城市交通和游人走向、流量相适应,根据规划和交通的需要设置游人集散广场。
    2.1.6 城市高压输配电架空线通道内的用地不应按公园设计。
    2.3.1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应根据公园类型和陆地面积确定。其绿化、建筑、园路及铺装场地等用地的比例应符合表2.3.1的规定。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   表2.3.1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
    公园内部用地比例(%)

     注:Ⅰ—园路及铺装场地;Ⅱ—冒理建筑;Ⅲ—游览、休憩、服务、公用建筑;Ⅳ—绿化用地。

    关键词: 建筑规划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