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基本建筑规划 > 正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市建设部分

    • 发布日期:2018-06-20
    • 浏览次数:861

    《室外煤气热力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QBJ 44—82
    2.1.8 管道穿过建筑物的墙体或基础若嵌固时,必须增设套管。套管与管道间的空隙应填以柔性材料。
    2.2.1 架空管道的活动支架,应采取防止管道地震时侧向甩落的措施,如设置挡板等。当管道由铰接支架(沿管线方向)支承时,还应在管道的支座处,设置防止支架轴向倾倒的措施。
    2.2.2 当抗震鉴定加固烈度为7度、8度且地基土为可液化土地段和9度且场地土为Ⅲ类的干线管道,在分支处、管道走向转角处的管子焊缝,当焊接质量不好或腐蚀严重时,应予以补强。
    2.3.2 地震时需要操作的检查井(室)邻近有危险建筑物(指缺乏抗震能力的建筑物)时,应调整井(室)的位置或提高建筑物的抗震能力。
    4.3.2 热力容积式加热器罐组设在两层及两层以上混合结构或内框架结构的楼上时,应对其支承结构进行抗震强度验算,并应采取措施,加强建筑结构的整体性。

    关键词: 建筑规划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