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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市建设部分

    • 发布日期: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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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93
    2.2.1 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然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2.3 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无臭味或臭味不足的燃气应加臭。燃气中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之前应能察觉;
      (2)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浓度时,应能察觉。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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