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 50028—93
2.2.1 城镇燃气质量指标应符合下列要求:
(1)天然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液化石油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人工煤气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2.3 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无臭味或臭味不足的燃气应加臭。燃气中臭剂的最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有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对人体允许的有害浓度之前应能察觉;
(2)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达到爆炸下限的20%浓度时,应能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