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TJ 32—78
1.0.3 抗震设计所采用的设计烈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室外煤气工程的设计烈度,一般按基本烈度采用。
二、对大、中城市要害系统的关键部位,如必须提高一般设防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请批准后,其设计烈度可比基本烈度提高一度采用。
《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 TJ 32—78
1.0.3 抗震设计所采用的设计烈度,应按下列原则确定:
一、室外煤气工程的设计烈度,一般按基本烈度采用。
二、对大、中城市要害系统的关键部位,如必须提高一般设防时,应按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报请批准后,其设计烈度可比基本烈度提高一度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