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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城市建设部分

    • 发布日期:2018-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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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轨电车供电线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72—97
    5.1.2 电杆基础槽坑应符合下列规定:
      5.1.2.1 槽坑的长、宽、深尺寸应符合设计规定。
      5.1.2.2 直道杆槽坑的长度方向应与道路侧石平行;弯道杆槽坑的长度方向应与受力的合力方向垂直。
    5.1.6 电杆槽坑挖好后,当时不立杆的,应将槽坑和预制杆坑用安全盖盖上。
    5.3.3 现浇基础及回填土应符合下列规定:
      5.3.3.1 基础结构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当设计未规定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5.3.4 杯型孔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5.3.4.1 电杆人杯型孔并校正后,应在杯孔内回填粗砂,每次回填厚度宜为400mm,并用钢钎捣实;   
           5.3.4.2 在杯型孔的上口处,应采用混凝土封口,其厚度宜为50~l00mm,混凝土封面应与人行道面持平,并应恢复人行道面原状。
    5.4.5 拉线的上段应装设拉紧绝缘子;绝缘子应置于导线的外侧。拉线穿越导线时,两侧均应装设绝缘子。绝缘子距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2.50m。
    5.4.7 拉线和坠线露出地面的部分,应安装长度不宜小于2.00m的护管,并涂红白相间颜色。
    5.4.9 在通行无轨电车的街道上过街拉线的高度不应低于9.00m;非无轨电车的街道上,不应低于6.00m。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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