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2.8.1 物体的投影
第2.8.2条 视图的表示应根据表达清楚、简单、明晰及看用方便的原则选用。
第2.8.3条 当表示物体内部某一不可见断面时,应采用剖切法。物体被切的面称为断面。被切物体断面的位置及编号应采用一组标有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的粗短线表示。剖切后留下来的部分物体,按垂直于剖切平面方向的投影所得出的投影图,称为剖面。被剖物体剖面的位置及编号应采用一组标有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的单边箭头表示(图2.8.3)。视图名称或剖面、断面的代号均应标注在视图上方居中。剖面、断面的代号应成对的采用,并以一根5~10mm长的细实线,将成对的代号分开。图名底部应绘制与图名等长的粗、细实线,两线间距为净1~2mm。剖面、断面的代号宜采用英文字母或阿拉伯数字1、2、3………表示(图2.8.3)。
图2.8.3 视图的刨切及标注
第2.8.4条 当采用阶梯剖切图形时,不应画剖切面转折处产生的交线,即在A—A剖面中,O1—O线段不应画为实线(图2.8.4)。
图2.8.4 阶梯剖的标注
第2.8.5条 在断面图上,可再进行剖切。被切图形可以认为仍是原完整图形,也可在两个对应的断面图上相互切取(图2.8.5)。
图2.8.5 对应断面相互切取
第2.8.6条 在断面图内,可标注阴影线、材料图例。当仅表示断面而不表示材料时,可采用与基本轴线成45°的细实线表示。在原图中,当已有图线与基本轴线倾斜45°时,可将阴影线画为与基本轴线成30°或60°的阴影线(图2.8.6)。
图2.8.6 断面阴影线的标注
第2.8.7条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邻断面可画成不同倾斜方向或不同间隔的阴影线。在满足图形表达清楚的情况下,断面也可不画阴影线。当图形断面较小时,可采用涂黑的断面表示,涂黑的断面间应留有空隙(图2.8.7)。
图2.8.7 涂黑的断面 第2.8.8条 视图的简略画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对称图形可采用绘制一半或1/4图形的方法表示。除总体布置图外,在图形的图名前,应标注“1/2”或“1/4”字样。也可以对称中心线为界,一半画一般构造图,另一半画断面图,也可分别画两个不同的1/2断面。在对称中心线的两端,可标注对称符号。对称符号应由两条平行的细实线组成(图2.8.5)。
二、在总体布置图中,可将对称的一半图形画成剖切后的断面或剖面。此时,不宜再在图名中标注“1/2”字样。
三、当图形较大时,可用折断线或波浪线勾出图形表示的范围(图2.8.8-1)。波浪线不应超出图形外轮廓线。
图2.8.8-1折断线与波浪线 四、当图形需折断简化表示时,折断线宜等长、成对地布置。两线间距宜为4~5mm。越过省略部分的尺寸线不应折断,并标注实际尺寸(图2.8.8-2)。圆柱图形的折断简化表示可按图2.8.5绘制。
图2.8.8-2 图形折断的标注
第2.8.9条 当土体或锥坡遮挡视线时,可将结构视图画成剖切土体或锥坡的断面图,使被土体遮挡部分成为可见体以实线表示(图2.8.5)。
第2.8.10条 当用虚线表示被遮挡的复杂结构图线时,应仅绘制主要结构或离视图较近的不可见图线。
条文说明 第八节 视图
第2.8.1条 为考虑国际技术交流的需要,本条参照ISO 128国际标准,增列了第三角正投影。第三角正投影顺序为:观察者→投影面→物体。而第一角投影的顺序为:观察者→物体→投影面。国际上两种投影通用。我国工程技术界常用第一角投影。所谓第一角、第三角的含义是,将三维体系中的三个投影面分别扩展,把空间划分为八个部分,称为第一角,其余按规定顺序称为第二角、第三角……第八角(图2.8.1)。
图2.8.1 空间投影的划分
第2.8.2条 视图的选择有多种,本条仅提出选用原则,由工程技术人员根据需要自行选用。
第2.8.3条 为使图面更加清晰,沿用以往画法,将断面代号统一规定为英文字母或等线体的阿拉伯数字,对断面和剖面的标注进行了规定并将图名下的粗、细实线规定与图名齐平,以求图面美观、统一。
第2.8.4条 本条增列了阶梯剖的内容。此内容系参照国家标准《机械制图》GB 4457.5-84的有关条文增列。文中所述“平面转折处产生的交线”系指图中标有O1一O的线段(图2.8.4)。
图2.8.4 阶梯剖断面的画法
第2.8.5条 从工程适用及制图方便的角度出发,当图形为“半”或“1/2”被剖切后,规定仍是原完整图形。
第2.8.6条、第2.8.7条 主要参照ISO 4069国际标准及国内有关标准制订了阴影线的几种画法。
第2.8.8条 本条系根据国内有关部门制图标准,整理归纳而成。条文中归纳了四种类型视图的简略画法。对长而大的图形,当用折断线缩短图形时,其布设的钢筋尺寸及图形本身的尺寸,统一规定按原长标注。
第2.8.9条 当土体或锥坡遮挡视线时,若用虚线表示,将使线型混乱不清,为使视图更加明晰和方便制图,特制订本条。
第2.8.10条 当需用虚线表示视图时,为使图形清楚、易懂,特规定仅绘制主要结构或离视图近的第一层次不可见图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