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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GB/T50824-2013

    • 发布日期:20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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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1 农村居住建筑中使用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宜按人均日用水量30L~60L选取。
    8.2.2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 19141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选用紧凑式直接加热自然循环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2 当选用分离式或间接式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应减少集热器与贮热水箱之间的管路,并应采取保温措施;
        3 当用户无连续供热水要求时,可不设辅助热源;
        4 辅助热源宜与供暖或炊事系统相结合。
    8.2.3 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地区,宜采用太阳能热水供热供暖技术或主被动结合的空气供暖技术。
    8.2.4 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应做到全年综合利用。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的有关规定。
    8.2.5 太阳能集热器的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6424、《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17581和《太阳能空气集热器技术条件》GB/T 26976的有关规定。
    8.2.6 利用太阳能供热供暖时,宜设置其他能源辅助加热设备。

    条文说明

    8.2 太阳能热利用
    8.2.1 选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宜按照家庭中常住人口数量来确定水容量的大小甲考虑到农民的生活习惯和经济承受能力,设定人均用水量为30L~60L。
    8.2.2 在农村居住建筑中,普遍使用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提供生活热水。至2007年,农村中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达4300万m2 (约为2150万户)。随着家电下乡的热潮,其在农村的使用更加广泛,但是由于产品良莠不齐,造成的产品纠纷以及安全隐患也在增加,所以,应选择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家用太阳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 19141的产品。
        紧凑式直接加热自然循环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最节能的,集热管(板)直接与贮热水箱连接的紧凑式,无需管路或管路很短,从而减少集热部分损失;集热管(板)中水与贮热水箱中水连通的直接加热,换热效率高;自然循环系统无需水泵等加压装置,减少造价和运行费用,较适宜农村居住建筑使用。
        在分散的农村居住建筑中,采用生物质能或燃煤作为供暖或炊事用热时,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其结合使用,保证连续的热水供应。当太阳能家用热水系统仅供洗浴需求时,不必再设置一套燃烧系统增加系统造价。
    8.2.3 由于建筑物的供暖负荷远大于热水负荷,为了得到更大的节能效益,在太阳能资源较丰富的地区,宜采用太阳能热水供热供暖技术或主被动结合的空气供暖技术。
        太阳能热水供热供暖技术采用水或其他液体作为传热介质,输送和蓄热所需空间小,与水箱等蓄热装置的结合较容易,与锅炉辅助热源的配合也较成熟,不但可以直接供应生活热水,还可与目前成熟的供暖系统如散热器供暖、风机盘管供暖和地面辐射供暖等配套应用,在辅助热源的帮助下可以保证建筑全天候都具备舒适的热环境。但是,采用水或其他液体作为传热介质也为系统带来了一些弊端,首先,系统如果因为保养不善或冻结等原因发生漏水时,不但会影响系统正常运行,还会给居民的财产和生活带来损失;其次,系统在非供暖季往往会出现过热现象,需要采取措施防止过热发生;系统传热介质工作温度较高,集热器效率较低,系统造价较高。
        与热水供热供暖系统相比,空气供暖系统的优点是系统不会出现漏水、冻结、过热等隐患,太阳得热可直接用于热风供暖,省去了利用水作为热媒必需的散热装置;系统控制使用方便,可与建筑围护结构和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很好结合,基本不需要维护保养,系统即使出现故障也不会带来太大的危害。在非供暖季,需要时通过改变进出风方式,可以强化建筑物室内通风,起到辅助降温的作用。此外,由于采用空气供暖,热媒温度不要求太高,对集热装置的要求也可以降低,可以对建筑围护结构进行相关改造使其成为集热部件,降低系统造价。
    8.2.4 建筑物的供暖负荷远大于热水负荷,如果以满足建筑物的供暖需求为主,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的集热器面积较大,在非供暖季热水过剩、过热,从而浪费投资、浪费资源以及因系统过热而产生安全隐患,所以,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必须注意全年的综合利用,供暖期提供供热供暖,非供暖期提供生活热水、其他用热或强化通风。此外,太阳能供热供暖技术一般可与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结合使用,降低成本。
        现行国家标准《太阳能供热采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基本解决了以上技术问题,目前已取得了良好效果。该标准在设计部分对供热供暖系统的选型、负荷计算、集热系统设计、蓄热系统设计、控制系统设计、末端供暖系统设计、热水系统设计以及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选型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农村居住建筑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设计应执行该标准。
    8.2.5 太阳能集热器是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最关键的部件,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平板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6424、《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GB/T 17581和《太阳能空气集热器技术条件》GB/T 26976的规定。液态工质集热器的类型包括全玻璃真空管型、平板型、热管真空管型和U型管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其中全玻璃真空管型太阳能集热器效率较高、造价低、安装维护简单,在我国广泛应用。空气集热器是近期发展起来的产品,目前主要用于工业干燥,在以空气为介质的太阳能空气供暖系统中也逐渐得到采用。
    8.2.6 太阳能是间歇性能源,在系统中设置其他能源辅助加热/换热设备,既要保证太阳能供热供暖系统稳定可靠运行,又可降低系统的规模和投资,否则将造成过大的集热、蓄热设备和过高的初投资,在经济性上是不合理的。辅助热源应根据当地条件,优先选择生物质燃料,也可利用电、燃气、燃油、燃煤等。加热/换热设备选择生物质炉、各类锅炉、换热器和热泵等,做到因地制宜、经济适用。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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