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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2003

    • 发布日期: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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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1 城市规划的规划要素图例应用于各类城市规划图中表示城市现状、规划要素与规划内容。
    3.2.2 城市规划图中规划要素图例的选用宜符合表3.2.2的规定。规划要素图例与符号为单色图例。

    表3.2 .2城市规划要素图例












     

    条文说明


    3.2 规划要素图例

    3.2.1、3.2.2 城市规划要素图例与符号比较多,各地习惯用图例又不同。为了便于识别和使用,本标准尽可能采用形象化的图案、符号、汉字、公认含义的英文字母;沿用《城市规划参考图例》中的符号,其他专业有关制图图例,测量图例等。图例的条目,主要是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中对各类图纸要求的内容列入。实际工作中肯定还会有不少要素、符号未列入本标准,本《标准》只能将规划常用的大多数要素、符号统一起来。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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