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1 低压开关设备的配置和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的总电源开关和低压母线分段开关,当需要自动操作时,应采用低压断路器。断路器应具有必要的功能及可靠的性能,并能实现连锁和闭锁;
2 开关设备的额定电压、额定绝缘电压、额定冲击耐受电压应满足环境条件、系统条件、安装条件和设备结构特性的要求;
3 设备应满足正常环境使用条件和正常工作条件下接通、断开和持续额定工况的要求,应满足短路条件下耐受短路电流和分断能力的要求;
4 具有保护功能的低压断路器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和灵敏性的规定。
8.3.2 隔离电器的配置和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建筑外引入的配电线路,应在室内靠近进线点便于操作维护的地方装设隔离电器;
2 低压电器的冲击耐压及断开触头之间的泄漏电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3 低压电器触头之间的隔离距离应是可见的或明显的,并有“合”(I)或“断”(O)的标记;
4 隔离电器的结构和安装,应能可靠地防止意外闭合;
5 隔离电器可采用单极或多极隔离开关、隔离插头、插头或插座等型式,半导体电器不应用作隔离电器。
8.3.3 导体材料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导体材料及电缆电线可选用铜线或铝线。民用建筑宜采用铜芯电缆或电线,下列场所应选用铜芯电缆或电线:
1)易燃易爆场所;
2)特别潮湿场所和对铝有腐蚀场所;
3)人员聚集的场所,如影剧院、商场、医院、娱乐场所等;
4)重要的资料室、计算机房、重要的库房;
5)移动设备或剧烈震动场所;
6)有特殊规定的其他场所。
2 导体的类型应根据敷设方式及环境条件选择。
条文说明
8.3 低压配电设备选择
本节说明低压配电设备的选择,重点说明低压开关设备、隔离电器和导体材料的选择应用。在实际工程中,应正确、合理选择设备和材料,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
9.1.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置应满足可靠性、选择性、灵敏性、速动性的要求,继电保护装置宜采用成熟可靠的微机保护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的有关规定。
9.1.2 高压配电设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5kV~110kV配电设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宜根据表9.1.2的规定经计算后配置:
表9.1.2 35kV~110kV配电设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配置
续表9.1.2
注:*架空线路或电缆、架空混合线路,如用电设备允许且无备用电源自动投入时,应装设重合闸。
2 保护通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为满足纵联保护通道可靠性的要求,应采用光缆传输通道,纤芯数量应满足保护通道的需要;
2)每回线路保护应有4芯纤芯,线路两端的变电站,应为每回线路保护提供两个复用通道接口。
9.1.3 中、低压配电设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宜按表9.1.3的规定配置。
表9.1.3 中、低压配电设施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配置
续表9.1.3
注:1 保护信息的传输宜采用光纤通道。对于线路电流差动保护的传输通道,往返均应采用同一信号通道传输。
2 非有效接地系统,保护装置宜采用三相配置。
条文说明
9.1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
本节内容为配电网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的配置要求。各地应根据规范规定和行之有效的实践经验进一步统一技术标准、合理设备配置、规范接线和布置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