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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 发布日期:2018-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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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 城市配电网 urban distribution network
    从输电网接受电能,再分配给城市电力用户的电力网。城市配电网分为高压配电网、中压配电网和低压配电网。城市配电网通常是指110kV及以下的电网。其中35kV、66kV、110kV电压为高压配电网,10kV、20kV电压为中压配电网,0.38kV电压为低压配电网。
    2.0.2 饱和负荷 saturation load
    指在城市电网或地区电网规划年限中可能达到的、且在一定年限范围内基本处于稳定的最大负荷。饱和负荷应根据城市或地区的长远发展规划和各类电力需求标准制订。
    2.0.3 分布式电源 distributed generation
    布置在电力负荷附近,能源利用效率高并与环境兼容,可提供电源或热(冷)源的发电装置。
    2.0.4 经济评价 economic evaluation
    经济评价包括财务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配电网规划经济评价主要是指根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以及地区电网发展规划的要求,采用科学的分析方法,对配电网规划方案的财务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分析论证和综合评价,确定最佳规划方案。经济评价是配电网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定规划方案的重要依据。
    2.0.5 财务评价 financial evaluation
    在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和价格体系的前提下,从规划方案的角度出发,计算规划方案范围内的财务效益和费用,分析规划方案的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评价方案在财务上的可行性。
    2.0.6 国民经济评价 national economy evaluation
    国民经济评价是在合理配置社会资源的前提下,从国家经济整体利益的角度出发,计算规划方案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分析规划方案的经济效率、效果和对社会的影响,评价规划方案在宏观经济上的合理性。
    2.0.7 N-1安全准则 N-1 security criterion
    正常运行方式下,电力系统中任一元件无故障或因故障断开,电力系统能保持稳定运行和正常供电,其他元件不过负荷,且系统电压和频率在允许的范围之内。这种保持系统稳定和持续供电的能力和程度,称为“N-1”准则。其中N指系统中相关的线路或元件数量。
    2.0.8 容载比 capacity-load ratio
    容载比是配电网某一供电区域中变电设备额定总容量与所供负荷的平均最高有功功率之比值。容载比反映变电设备的运行裕度,是城市电网规划中宏观控制变电总容量的重要指标。
    2.0.9 地下变电站 underground substation
    变电站主建筑为独立建设、或与其他建(构)筑物结合建设的建于地下的变电站称为地下变电站,地下变电站分为全地下变电站和半地下变电站。
    2.0.10 全地下变电站 fully underground substation
    变电站主建筑物建于地下,主变压器及其他主要电气设备均装设于地下建筑内,地上只建有变电站通风口和设备、人员出入口等建筑以及可能布置在地上的大型主变压器的冷却设备和主控制室等。
    2.0.11 半地下变电站 partially underground substation
    变电站以地下建筑为主,主变压器或部分其他主要电气设备装设于地面建筑内。
    2.0.12 特殊电力用户 special consumer
    对电力系统和电力设备产生有害影响、对电力用户造成严重危害的负荷用户称为特殊电力用户。畸变负荷用户、冲击负荷用户、波动负荷用户、不对称负荷用户、电压敏感负荷用户以及对电能质量有特殊要求的负荷用户都属于特殊电力用户。

     

    条文说明
     

    2 术语

    2.0.1 城市配电网
        本术语明确城市配电网的功能和电压范围。配电网与输电网的分界是电压等级,而输电网和配电网的划分应根据电网的功能确定。对此,目前国内的主要争议是220kV电网,目前我国220kV电压系统主要功能是输电,即将220kV电压转换为11OkV或35kV电压,再变换为用户电压。220kV直接变换为用户电压的情况很少,即使部分220kV电网的末端变电站,由于其地处负荷中心,兼有配电的功能,但其主要功能仍是输电,而且这种状态可能持续相当长时间,因此本规范限定11OkV及以下电网为城市配电网。随着城市电源点的增多、城市输配网电压层次将进一步简化,当220kV电网主要功能由输电转变为配电时,220kV将成为高压配电电压。
    2.0.2 饱和负荷
        饱和负荷系指在城市电网或地区规划时在使用的规划年限内可能达到的、且在给定时间范围内基本稳定的最大负荷,饱和负荷通过负荷预测取得。负荷预测是配电网规划的基础,在论证和确定高压配电网的重大关键设备时,如供电区主干线导线或电缆截面选择,要使用规划区的饱和负荷。
    2.0.5 财务评价
        财务评价以及本规范中的经济评价和国民经济评价的解释均参考《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相关定义条款整理而成。财务评价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步骤:
          1 进行评价前准备,内容包括熟悉拟建项目基本情况,收集整理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基础数据,编制辅助报表(建设投资估算表,流动资金估算表,建设进度计划表,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摊销费估算表,资金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增值税估算表,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2 进行财务分析,通过基本财务报表(财务现金流量表、损益和利润分配表、资金来源与运用表和借款偿还计划表)计算各项评价指标及财务比率,进行各项财务分析;
          3 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主要是敏感性分析。
    2.0.7 N-1安全准则
        N-1安全准则是保持电网安全、稳定的标准。是指当城市配电网失去一条线路或一台降压变压器时,能够对用户连续供电的能力和程度。其中N为可对用户供电的线路条数或变压器台数。N-1准则与网络接线和变压器台数有关,N-1准则可以通过网络接线和变压器接线方式的改变进行调整。
    2.0.11 半地下变电站
        城市变电站的一种布置型式,其方式有多种。一般情况下是指主变压器位于地面,其他主要电气设备位于地下的建筑。


    3.1.1 城市配电网规划应根据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区电网规划和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编制。
    3.1.2 配电网规划的年限应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年限选择一致,近期宜为5a,中期宜为10a,远期宜为15a及以上。
    3.1.3 配电网规划宜按高压配电网和中低压配电网分别进行,两者之间应相互衔接。高压配电网应编制近期和中期规划,必要时应编制远期规划。中低压配电网可只编制近期规划。
    3.1.4 配电网规划应在对规划区域进行电力负荷预测和区域电网供电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开展。配电网各阶段规划宜符合下列规定:
          1 近期规划宜解决配电网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通过网络建设、改造和调整,提高配电网供电的能力、质量和可靠性。近期规划应提出逐年新建、改造和调整的项目及投资估算,为配电网年度建设计划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2 中期规划宜与地区输电网规划相统一,并与近期规划相衔接。重点选择适宜的网络接线,使现有网络逐步向目标网络过渡,为配电网安排前期工作计划提供依据和技术支持;
          3 远期规划宜与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地区输电网规划相结合,重点研究城市电源结构和网络布局,规划落实变电站站址和线路走廊、通道,为城市发展预留电力设施用地和线路走廊提供技术支持。
    3.1.5 配电网规划应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规划内容和深度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的有关规定,并应包含节能、环境影响评价和经济评价的内容。

     

    条文说明
     

    3.1 规划依据、年限和内容、深度要求

    3.1.1 城市配电网规划的依据是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区电网规划,相关国家法规、标准和城市近期、远景发展的负荷资料。
    3.1.2 配电网规划年限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限一致。由于长期以来,各地对配电网的重视程度不同,对配电网规划的深度、年限选择和实施内容有较大差异。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经过调研,考虑到配电网与城市发展规划、电力输电网规划的一致性、协调性和实施的可操作性,并结合中低压配电网“建设范围和规模小、变化快、实施容易”等特点,规定高压配电网远期、中期和近期三个规划都要做,规划年限与城市发展规划和电力输电网规划年限相一致,以保证城市的配电设施布点和配电线路走廊、通道要求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并与城市具体建设、改造协调一致,与城市输电网建设布局协调、接口一致。中低压配电网只作近期和中期规划,在执行中,要结合配电网的特点,注意不断滚动修改。
    3.1.3、3.1.4 这两条规定了高压、中低压配电网对规划阶段的要求和各阶段规划主要任务。
          1 近期规划主要解决配电网的当前问题,是供电企业安排年度计划提供依据。
          2 中期规划主要根据城市发展规划,落实规划期内网络接线、变电站站址及线路走向方案,是安排配网前期工作计划的依据。
          3 远期规划重点研究城市配电网发展的电源结构和网络布局、土地资源和环境条件,是城市发展、能源需求的依据。
    3.1.5 规划的深度和内容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规划内容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的规定要求,主要包括:
            1)现状调查与分析;
            2)负荷预测;
            3)指定技术原则;
            4)电力(电量)平衡;
            5)拟定配电网布局,确定规划发展目标;
            6)分析计算,编制分年度、分期规划;
            7)编排年度项目建设安排;
            8)编制投资估算与经济评价;
            9)编写规划报告。
          2 规划内容深度:
            1)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的要求;
            2)符合政府规划部门对变、配电站站址和输电线路走廊、通道的要求;
            3)能够为配电网经济评价、土地使用评价、节能和环评提供技术支持;
            4)能为编制城市电网规划提供支持。
          3 配电网规划应充分吸收、利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全面考虑远近结合、协调发展,逐步应用计算机辅助决策系统,增进规范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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