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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

    • 发布日期:2018-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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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新华网北京10月28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28日表决通过城乡规划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新华社受权全文播发这部法律。
      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共分七章七十条,分别为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关键词: 建筑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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