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的卫生间、厨房、浴室、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独立水容器等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1.0.3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规定。
1.0.4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住宅室内防水技术,涉及住宅建筑的功能质量及人居环境质量。本规范是对我国防水工程标准体系的一个补充。旨在规范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选材、施工和验收,力争做到方案可靠、选材合理、施工安全、经济适用。
1.0.2 为避免与行业标准《房屋渗漏修缮技术规程》JGJ/T 53-2011的相关内容发生冲突。本规范将适用范围界定在“新建住宅”。此外,通过对渗漏部位及渗漏原因的分析,重点针对具有普遍性、带有共性的住宅,将住宅室内防水设防区域定为卫生间、浴室、厨房、设有生活配水点的封闭阳台及小型泳池(规范中称独立水容器)等。以保障人们正常使用时,这些区域应具备的防水功能。
1.0.3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人身健康的保障,室内环境尤为重要。近些年来,由于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超标给居住者带来身心健康损伤的案例不计其数,尽管室内防水工程是一个隐蔽工程,但施工中由于使用了劣质材料或违反施工规范,造成人身伤害也屡见不鲜。此外,建筑施工中的防火问题也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焦点。所以,在住宅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中,遵守国家有关结构安全、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规定,可以将对人身安全,污染环境的影响减至最小。
1.0.4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尽管查阅了很多与其相关的标准,但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数量较多,特别是不同专业领域出于自己专业角度的考量也编制了不少标准。因此在执行本标准的同时,还需要执行其他的相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