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基本建筑规划 > 正文

    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 GB/T50001-2010

    • 发布日期:2018-07-04
    • 浏览次数:1492

    11.4.1 半径的尺寸线应一端从圆心开始,另一端画箭头指向圆弧。半径数字前应加注半径符号“R”(图11.4.1)。

    图11.4.1  半径标注方法

    图11.4.1  半径标注方法

    11.4.2 较小圆弧的半径,可按图11.4.2形式标注。

    图11.4.2  小圆弧半径的标注方法

    图11.4.2  小圆弧半径的标注方法 

    11.4.3 较大圆弧的半径,可按图11.4.3形式标注。

    图11.4.3  大圆弧半径的标注方法

    图11.4.3  圆弧半径的标注方法

    11.4.4 标注圆的直径尺寸时,直径数字前应加直径符号“Φ”。在圆内标注的尺寸线应通过圆心,两端画箭头指至圆弧(图11.4.4)。

    图11.4.4  圆直径的标注方法
    图11.4.4  圆直径的标注方法   

    11.4.5 较小圆的直径尺寸,可标注在圆外(图11.4.5)。

    图11.4.5  小圆直径的标注方法
    图11.4.5  小圆直径的标注方法

    11.4.6 标注球的半径尺寸时,应在尺寸前加注符号“SR”。标注球的直径尺寸时,应在尺寸数字前加注符号“SΦ”。注写方法与圆弧半径和圆直径的尺寸标注方法相同。
     


    条文说明
     

    11.4 半径、直径、球的尺寸标注
    11.4.1 本条强调了半径符号R的加注,注意R20不能注写为R=20或r=20。
    11.4.4 根据本条规定,注意Φ不能注写为Φ=60、D=60或d=60。


    关键词: 建筑规划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