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1 工程图纸文件应与工程图纸一一对应,以保证存档时工程图纸与计算机制图文件的一致性。
12.5.2 计算机制图文件宜使用标准化的工程图库文件。
12.5.3 文件备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计算机制图文件应及时备份,避免文件及数据的意外损坏、丢失等;
2 计算机制图文件备份的时间和份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宜每日或每周备份一次。
12.5.4 应采取定期备份、预防计算机病毒、在安全的设备中保存文件的副本、设置相应的文件访问与操作权限、文件加密,以及使用不间断电源(UPS)等保护措施,对计算机制图文件进行有效保护。
12.5.5 计算机制图文件应及时归档。
12.5.6 不同系统间图形文件交换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自动化系统与集成 产品数据表达与交换》GB/T 16656的规定。
条文说明
12.5 计算机制图文件的使用与管理
12.5.1 “工程图纸文件应与工程图纸一一对应” 的要求,既符合档案管理的规定,也便于查阅和重复利用。
12.5.2 本条是指工程图库文件的内容、格式应标准化,这样有利于重复利用工程图库文件和提高协同设计效率,例如属性图框文件。
12.5.3 计算机制图文件及数据的意外损坏、丢失,会给相关企业带来较大的损失,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备份等有效的预防手段。
计算机制图文件备份的时间和份数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以能保证文件的安全为原则,宜每日或每周备份一次。
12.5.4 对计算机制图文件的安全性,需要引起重视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