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5人;
2 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1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0人;
3 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20人;
4 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40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30人;
5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同一时间的作业人数不超过15人。
3.7.3 地下或半地下厂房(包括地下或半地下室),当有多个防火分区相邻布置,并采用防火墙分隔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至少有1个直通室外的独立安全出口。【图示】



1.L为厂房内任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
2.a1+a2≤L。
3.7.5 厂房内疏散楼梯、走道、门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的最小疏散净宽度不小于表3.7.5的规定计算确定【图示1】。


当每层疏散人数不相等时,疏散楼梯的总净宽度应分层计算,下层楼梯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
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层及以上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疏散人数计算,且该门的最小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图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