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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

    • 发布日期:2018-07-06
    • 作者:中心日月
    • 浏览次数:1688
    5.2.1 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选用,应根据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被测气体的理化性质和生产环境特点确定。
    5.2.2 常用气体的检(探)测器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烃类可燃气体可选用催化燃烧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当使用场所的空气中含有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的硫、磷、硅、铅、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测器;
    2 在缺氧或腐蚀性等场所,宜选用红外气体检(探)测器;
    3 氢气的检测可选用催化燃烧型、电化学型、热传导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
    4 检测组分单一的可燃气体,宜选用热传导型检(探)测器;
    5 硫化氢、氯气、氨气、丙烯腈气体、一氧化碳气体可选用电化学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
    6 氯乙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
    7 氰化氢气体宜选用电化学型检(探)测器;
    8 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
    9 碳酰氯(光气)可选用电化学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
    5.2.3 检(探)测器防爆类型和级别,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有关规定选用,并应符合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以及被检测气体性质的要求。
    5.2.4 常用检(探)测器的采样方式,应根据使用场所确定,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测宜采用扩散式检检(探)测器;受安装条件和环境条件的限制,无法使用扩散式检测器的场所,宜采用吸入式检(探)测器。
    5.2.5 常用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可按附录C选择。
    关键词: 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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