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2 对于池座首排座位,除排距外,与舞台前沿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0m,与乐池栏杆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0m;当池座首排设置轮椅座席时,至少应再增加0.50m的距离。
5.3.3 两条横向走道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20排,靠后墙设置座位时,横向走道与后墙之间的座位不宜超过10排。
5.3.4 走道的宽度除应满足安全疏散的要求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短排法:边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0.80m;纵向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横向走道除排距尺寸以外的通行净宽度不应小于1.10m。
2 长排法:边走道净宽度不应小于1.20m。
5.3.5 观众厅纵走道铺设的地面材料燃烧性能等级不应低于B1级材料,且应固定牢固,并应做防滑处理。坡度大于1:8时应做成高度不大于0.20m的台阶。
5.3.6 观众厅的主要疏散走道、坡道及台阶应设置地灯或夜光装置。
5.3.7 当观众厅座席地坪高于前排0.50m以及座席侧面紧临有高差的纵向走道或梯步时,应在高处设栏杆,且栏杆应坚固,高度不应小于1.05m,并不应遮挡视线。
5.3.8 观众厅应采取措施保证人身安全,楼座前排栏杆和楼层包厢栏杆不应遮挡视线,高度不应大于0.85m,下部实体部分不得低于0.45m。
条文说明
5.3 走道
5.3.1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观众厅走道与出口的布置及联系,应能够迅速顺畅地疏散片区的观众,避免迂回、交叉。宽度计算参照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5.20条。
5.3.2 池座第一排距乐池栏杆的距离除满足通行疏散外,尚应保持一定距离,避免过近及水平视角过宽(正常人的水平视角为40°),导致观众转头过频,引起疲劳。如果将残疾人设在前排时,排距以外与乐池栏杆为1.00m时考虑残疾人轮椅行动及回转尺度要求,应再加0.50m。
5.3.3 排数的规定参照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第5.5.20条。
5.3.4 1.10m宽走道为两股0.55m人流,更好地解决疏散问题。
5.3.5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参照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第6.6.2条第1款(室内坡道坡度不宜大于1:8),故坡度大于1:8时应设高度不大于0.20m的台阶;参照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第6.6.2条第6款(坡道应采取防滑措施),故取消原来1:10的坡度规定改为观众厅纵走道应做防滑处理。
5.3.6 应设夜光装置保证观众的疏散及使用要求。
5.3.7 当座席地坪高于前排0.50m时,前排仅露出半个椅背,观众在疏散时容易翻过去。座席侧面临过道处是指穿过楼座的疏散口的两边和后面,如不设栏杆,疏散的观众会跌下来。另外,凡高度超过0.50m的台阶都应加设固定栏杆。
5.3.8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楼座及包厢栏杆的高度,尤其是侧座,对视线的影响很大,我们根据目前工程实践数据统计,推荐不超过0.85m。
楼座或包厢实体部分栏杆宜向外侧增加厚度,并采取措施增强安全防护,除保证人身安全外同时防止小物品滑落到下层打伤观众。
6.1.1 镜框式舞台的台口宽度、高度和主舞台的宽度、进深、净高等均应与演出剧种、观众厅容量、舞台设备、使用功能及建筑等级相适应,并宜符合表6.1.1的规定。
表6.1.1 台口和主舞台尺度
6.1.2 台唇和耳台最窄处的宽度不应小于1.50m。
6.1.3 主舞台和台唇、耳台的台面应采用木地板,台面应平整防滑,并应避免反光。主舞台台口镜框应避免反光。
6.1.4 主舞台上空宜设置栅顶和安装各种滑轮的专用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栅顶的构造应便于设备检修和人员通行,狭长形格栅缝隙不宜大于30mm,方孔形格栅缝隙不宜大于50mm。
2 栅顶标高地面至各种滑轮梁的净高不宜小于1.80m,应使站在栅顶的工作人员便于安装、检修舞台悬吊设备。
3 宜在台口两侧设置通往栅顶的通道,且楼梯不得少于2个,有条件的宜设工作电梯,电梯可由台面通往台仓、天桥、栅顶等各工作层;从主舞台面去往各层天桥和栅顶的爬梯不应采用垂直钢爬梯;当最上层两侧天桥安装吊杆卷扬机时,天桥不应设置楼梯通道。
4 当剧场不设置栅顶时,宜设舞台悬吊设备安装、检修所需要的工作桥,且工作桥的净宽不应小于0.60m,净高不应小于1.80m。
6.1.5 主舞台天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桥应沿主舞台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天桥栏杆下部应设置0.10m高的护板,剧场两层天桥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0m,工作爬梯不应采用垂直钢爬梯。
2 第一层侧天桥标高宜为侧台口高度加1.00m。
3 第一层侧天桥栏杆应满足安装舞台灯具的技术要求。
4 各层侧天桥除满足设备安装所占用的空间外,其通行净宽不应小于1.00m,后天桥通行净宽不应小于0.60m。
5 安装吊杆卷扬机天桥净宽度不应小于2.20m;天桥距离滑轮梁的高度不宜小于3.00m,具体尺寸应由舞台工艺确定。
6.1.6 舞台面、天桥及台仓有配重块升降的部位应设防护网。
6.1.7 主舞台应分别设置进入后台上场的门和下场的门,且门的位置应便于演员上下场和跑场,不应设置在天幕后方。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50m,净高不应小于2.40m。
6.1.8 侧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舞台两侧宜布置侧舞台,且位置应靠近主舞台前部,当受条件限制时,可只在一侧设侧舞台,侧舞台的总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甲等剧场不应小于主舞台面积的1/2;
2)乙等剧场不应小于主舞台面积的1/3。
2 对于设有车台的侧舞台,其面积除应满足车台停放要求外,还应布置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且面积不宜小于主舞台面积的1/3。
3 侧舞台台口净宽和净高应符合表6.1.8的规定。
表6.1.8 侧舞台台口净宽和净高
4 设有车台的侧舞台台口净宽,除应满足车台通行要求外,两边最少应各加0.60m。
5 条件允许的,宜在侧舞台外侧设布景组装间。
6.1.9 后舞台应根据舞台工艺设计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舞台台口宜设隔声幕。
2 设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后舞台台口净宽除应满足车载转台通行要求外,两边最少应各加0.60m,后舞台台口内两侧至少应各留2.00m通行宽度,后舞台台口净高宜高于主舞台台口。
3 对于设有车载转台的后舞台,其面积除应满足车载转台停放要求外,还应布置存放和迁换景物的工作面,且面积不宜小于主舞台面积的1/3。
4 后舞台宜设吊杆和灯光等设备。
6.1.10 当配置舞台活动声反射罩时,应设声反射罩的存放空间。
6.1.11 剧场宜设台仓,且台仓的面积、层高、层数等应根据使用功能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仓通往舞台和后台的门、楼梯应顺畅,并均不得少于2个,应设明显的疏散标志和照明。
2 台仓里为机械舞台而设的基坑、平台、通道和检修空间,应设置固定的工作梯和坚固连续的栏杆。
6.1.12 伸出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面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2 对于附在镜框式舞台的伸出式舞台,除镜框台口外,宜在台口两侧耳台附近增设演员上下场口。
3 表演区除应设置顶光外,还应设置来自四个方位的灯光。
6.1.13 岛式舞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台面应符合本规范第6.1.3条的规定。
2 表演区除应设置顶光外,还应设置来自四个方位的灯光。
3 表演区上下场通道不得少于2条。
条文说明
6.1 一般规定
6.1.1 主舞台净高是指舞台面至舞台上部最低构件下皮的高度,此高度必须满足高于台口的幕布和软景,吊在舞台上空不被前排池座观众视穿的要求,也相当于吊杆在舞台上运行时所必需的空间高度。
苏联和民主德国时期对剧院舞台尺寸规定,见表1、表2。
表1 苏联1958年《剧院设计标准与技术规定》对剧院的容量和舞台尺寸规定(m)
台口尺度的确定与观众容量及剧种有关,主舞台尺度与台口有关。苏联时期的《剧场设计标准与技术规定》主舞台上空的净高为台口高度2.6倍~2.8倍。民主德国时期《剧院建筑规范数据》规定主舞台净高为台口高度的2倍加4.00m。
从国外资料看,歌剧舞剧剧场,台口宽度为12m~16m,台口越大,舞台尺寸也随之加大。我国近几年新建剧场很多剧场台口宽度都在16m~18m,台口高度在8m~11m。
剧场观众容量太小,满足不了需要,也不经济。观众容量过大,由于人视觉和听觉生理条件所限,不能保证良好的视听条件,不易获得良好的艺术效果,大量调查证明:
戏剧戏曲剧场:800座~1200座为宜。
歌剧舞剧剧场:1200座~1500座为宜。
这次修改将特大型剧场定为1501座以上,这是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界定的人数标准。本条所规定的舞台尺寸,是经过在国内外调研,多次与全国各演出单位反复磋商讨论,结合我国经济状况,通过几次会议讨论同意的“约定”值。
6.1.2 台唇边沿到台口线的距离和耳台边沿到台口侧墙的距离,如小于1.50m不安全。在调研中得知,由于台唇和耳台进深不够,从台唇和耳台跌落到乐池的人次不少,造成不良后果。很多新建剧场在耳台处加装活动栏杆,以确保人不会掉入乐池。
6.1.3 台面反光,影响观众视线,故台面宜刷无光涂料。台面不宜使用硬木地板,因为台面太硬、太滑,对舞蹈、武打和杂技表演不利,容易摔跤挫伤。台口镜框反光,也会影响观众视线,故也应该选用不反光涂料。
6.1.4 滑轮梁是舞台上空悬吊设备不可缺少的构造设施,栅顶是安装、检修悬吊设备不可缺少的工作层。过去许多剧场建设过程中都没有进行舞台工艺设计,大多数剧场是在建成后才考虑安装吊杆等设备,因此只能利用屋架下弦做栅顶,安装滑轮,不仅屋架的承载力不够,受力不合理,而且屋架有垂直和斜向钢梁, 影响钢丝绳穿行,吊杆数量会相应减少,演出使用不便。同时工作层有钢丝绳绊脚,安装检修困难。
现代剧场的舞台屋架、滑轮梁、栅顶应当按照舞台工艺通盘考虑,针对功能需要分层设置,才能使用方便,达到满意的效果。
1 栅顶缝隙除满足固定的悬吊钢丝绳和电缆通过外,还可以在舞台上空任何位置临时增加悬吊点,满足使用要求,缝隙不宜大于30mm,是为了行走安全。德国和奥地利标准栅顶缝隙规定不大于30mm。现在我国很多新建剧场栅顶采用钢格板敷设栅顶工作层,钢格板缝隙一般大于30mm,所以,此次修订规定了方孔型钢格板的缝隙为不宜大于50mm。
2 苏联时期规定滑轮梁上面要有0.40m空间,这个高度是为了便于在滑轮梁上方安装滑轮;栅顶到滑轮梁的工作高度为1.80m,主要是为了人员通行方便,过高又不利于安装和检修。如果滑轮吊挂于滑轮梁下方时,此高度应适当提高,以方便人员通行。
3 很多剧场在台口两侧八字墙内设上耳光、面光的楼梯间,一直向上延伸到各层天桥,直达栅顶,向下可通往乐池和台仓,非常好用,可资借鉴。上栅顶的楼梯不应少于2个,是为了安全的要求;当一个楼梯出现问题,另一个还可逃生。很多新建剧场舞台上大多都设有工作电梯,直通栅顶和台仓,使用极为方便。
在剧场放置吊杆卷扬机那层的天桥,天桥两侧不应设上天桥的工作梯;如果天桥两侧设置工作梯,会占用安装吊杆的安装位置,有可能在舞台上最需要吊杆的位置不能安装吊杆,留下遗憾。
在演出进行中或幕间抢景时,主舞台表演区周围照度不够,如果用铁爬梯不安全,舞台上出现过使用垂直铁爬梯。
4 当剧场受条件限制未设栅顶时,为了安装舞台吊杆,也应设置工作桥。工作桥应沿舞台吊杆滑轮梁位置敷设,工作桥宽度不应小于0.60m,距滑轮梁的高度宜为1.80m,以利于舞台吊杆设备的安装和检修。
6.1.5 建议甲、乙级剧场不应少于3层天桥,层间高度不宜大于5m。各层天桥最好做成混凝土结构的桥板,人员通行时,可减小噪声,以利于演出。
1 个别剧场主舞台四周都设置了天桥,却不知台口上面的天桥妨碍了防火幕、台口纱幕、升降大幕和假台口的安装和使用。故主舞台上只能在侧墙和后墙三面布置天桥,如因特殊需要,在台口内侧设置天桥时,则在台口位置也应是断开的,特别在台口两侧要留出大幕的存放空间。天桥边沿的护板,是防止东西掉下去伤人。
2 主舞台中心区域上空安装通风管道会影响吊杆和其他设备的运行,故在第一层天桥下侧通常会悬挂通风管道,第一道天桥比侧台口高1.00m,就是给通风管留的安装空间。
3 一层天桥有时根据剧情需要,在演出中会挂装灯具,所以设计一层天桥时要考虑满足其吊挂灯具的荷载,可供安装侧光灯使用。如第一层天桥高了,侧光投射角不好,低了则妨碍布景出入,因此设计时应当慎重考虑和确定第一层天桥的高度。有的剧场将电动吊杆操作台放置在一层侧天桥,非常拥挤,不利于人员通行。
4 有的剧场天桥设计过窄,安装设备后,人员无法通行,给人员通行和检修造成困难。
5 最高一层天桥可供安装电动卷扬机使用(现在国内剧场已很少采用手动吊杆)。有的剧场是在主舞台上空两侧墙内建专用卷扬机房,这样可降低吊杆运行时向舞台传递的噪声,同时方便安装和检修,也利于防尘。卷扬机房宽度一般不宜小于2.5m,长度应和舞台纵深一致,高度应不小于3.50m。安装卷扬机的天桥或地板在吊杆负重时受力向上,因此结构设计应考虑天桥或地板受力的变向荷载。选用自排绳机构的吊杆,应由舞台工艺确定安装条件。
6.1.6 凡有舞台机械配重块升降穿过楼板的孔洞要加装防护网,以免人员掉入伤人。防护网高度宜为2.50m。
6.1.7 有的剧场上下场门远离主舞台,演员上下场极为不便。有的剧场在主舞台后墙开门,演员和工作人员出入,会使天幕产生抖动,影响天幕效果。如门的高度不够,妨碍演员的高头饰上下场。
6.1.8 本条是对侧舞台的规定。
1 对侧舞台面积的要求,主要是考虑给演出留出存放布景的面积。很多剧场侧舞台面积过小,使得布景没有地方存放,不合理。
2 很多剧场侧舞台地面被侧车台占满,未留出迁换布景的面积,不利于演出中迁换布景。
3 侧舞台台宽度和高度要求,主要是考虑方便大布景的进出。
4 有的剧场设计侧车台时,车台紧靠舞台前墙和后墙,未留出人员通道,在侧车台装上布景或移动时,人员无法通行,不利演出。
5 布景为了便于运输,常常拆散运输。在进入侧舞台时最好是组装好再搬运进去。所以最好能设一个布景组装间,便于布景组装。
6.1.9 后舞台作为演区也需要设计栅顶、滑轮梁、工作桥、工作梯等,同时也需要安装满足演出需要的吊杆和灯光设备。
1 后舞台进深较深时,为了方便演员跑场,后舞台两侧墙会留有演员跑场的门,演员通过后舞台跑场。加装隔声幕是为了隔离演员跑场时的噪声传向主舞台和观众厅。此幕也可以做成隔声防火幕。
2 很多剧场车载转台的横向宽度几乎占满了后舞台台口,两侧未留出人员通道,不合理;有的后舞台台口内两侧没有留出空间,演出中无法吊挂侧幕条,人员通行也困难,不利演出。观众向上的视线从角度上容易造成穿帮,因此后舞台台口高度宜高于主舞台台口。
3 很多剧场在后舞台设计有车载转台,车载转台几乎把后舞台都占满了,未留出迁换布景的位置,不合理。
4 后舞台作为演出区时,也需要灯光和吊挂布景。
6.1.10 很多剧场设计了反声罩,但是没有预留反声罩的存储空间。反声罩体积较大,只能放置于侧舞台,缩小了侧舞台有效使用面积,影响了演出时存放布景。
6.1.11 本条是对剧场台仓的规定。
1 在调研中看到有的剧场虽有台仓,但台仓层高不够,工作人员要低头弯腰在台仓内工作,出入口太小,位置也不好,只能容纳一个人钻入,上下极不方便,如遇火警或紧急疏散非常危险。
2 很多剧场台仓内的工作梯设置的不合理,有的工作梯过窄、过陡,不便于安装和检修人员通行。
6.1.12 伸出式舞台三面都有观众,在设计时应该严格按照舞台工艺进行设计。
1 伸出式舞台如附在镜框式舞台设置,在台口以外有相当大的表演区,伸出部分舞台两侧没有副台,由于上场演员较多,在演出完毕后撤离速度较慢,故应该在台口外两边增设2个上下场台口,加快换场速度,也可加强演出效果。
2 表演区在进行灯光设计时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按常规舞台考虑面光、两侧灯光和逆光效果,因为两侧都有观众,所以两侧灯光显得更为重要。
6.1.13 岛式舞台四面环绕观众,在设计时应该严格按照舞台工艺进行设计。
1 岛式舞台上部与观众厅顶部为一整体,在舞台上部加装舞台灯光设备有一定难度,设计时要充分考虑这一特殊性。在灯光设计时,除顶光和脚光外,还应考虑舞台四周四个方位均应设置灯光。因为演员有可能面对不同方向的观众进行表演。
2 表演区上下场通道规定主要考虑演出时,加快演员上下场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