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theater building
JGJ 57-2016
备案号:J 67-2016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7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30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剧场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JGJ 57-2016,自2017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1、5.3.5、5.3.8、6.8.2、6.8.6、6.8.8、8.1.1、8.1.4、8.1.5、8.1.7、8.1.9、8.1.13、8.1.14、8.2.2、8.4.1、10.3.13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6年9月5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进行了修订。
本规范共分10章,主要技术内容有:1 总则;2 术语;3 基地和总平面;4 前厅和休息厅;5 观众厅;6 舞台;7 后台;8 防火设计;9 建筑声学;10 建筑设备。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调整了剧场规模的划定,取消了丙等剧场的相关要求。
2.增加了售票处的具体规定,取消了吸烟室的相关要求。
3.完善了舞台工艺的有关内容,修改了台口和主舞台的尺寸要求,增加了舞台音响章节。
4.补充了声桥活荷载取值,调整了机械舞台的荷载取值。
5.完善了舞台区域消防疏散的相关规定,增加了消防排烟章节。
6.完善了观众厅满场混响时间的相关规定,补充了舞台和观众厅隔声降噪的要求。
7.补充了剧场给排水的相关要求,增加了舞台区域用电的规定。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866号,邮编:610042)。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艺术科技研究所 现代设计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同济大学声学研究所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本规范参加单位:总装备部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广州励丰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中孚泰文化建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世邦华亿舞台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方达舞台设备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邱小勇 苏培义 崔中芳 张祺 蒋国荣 钱方 闫贤良 黄德祥 冯中伟 孙钢 徐明 杜毅威 周世鹏 龚奎成 郑辉 戴旭 谭泽斌 吴剑明 庞兴成 陈荣锋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程泰宁 韩冬青 刘小舟 段慧文 汤福华 王福津 方泰生 张三明 熊江 王研 寿炜炜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16,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年9月5日以第1304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剧场建筑设计规范》JGJ 57-2000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上一版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参编单位是中国艺术科学技术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员是成城、李布白、王化卿、赵培生、王鸿章、陈凤岩、王坤贵、苏培义、王明钰。
本标准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剧场建筑设计领域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剧场建筑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还着重对强制性条文的强制性理由做了解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