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的第4~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消防管理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13/SC 9)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建安消防服务中心、哈尔滨宏兴消防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王瑛、韩子忠、刘激扬、王宝伟、房立蓉、张金宝、叶兴亮、吴义新、谢照荣、郭洪林。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