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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设计规范 GB50383-2016

    • 发布日期: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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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3.1 固定加压泵站的水泵配电宜为两回路电源,且宜接于不同的母线段上。当条件受限制时,其中一回路电源可引自其他配电点。
    9.3.2 井下配电设备选型应采用矿用防爆型。
    9.3.3 加压泵宜设自动开关装置,并可实现自动化运行。

    条文说明

    9.3 加压泵站配电

    9.3.1 加压泵用于除尘和消防等,属于井下重要设施。为了保证除尘和消防设备供电的可靠,水泵用电应按二级负荷考虑。
    9.3.2 煤矿井下消防、洒水系统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为了保证煤矿的安全。而它自身也存在影响井下安全的问题。系统的用电就是一个重要因素。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为这方面的要求作出了规定。为保证煤矿井下安全用电,井下消防、洒水配电设备选型标准应遵照现行《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本条是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9.3.3 为达到节约电耗的目的,地面给水系统常采用按水池水位控制水泵启动、气压罐气压控制启动等自动控制方式及水泵电机变频调速等技术。井下泵站采用上述自动控制方式可获同样的节能效果。
        消防水泵的自动控制与井下安全监测系统、消火栓及消防给水栓的信号按钮、固定灭火装置的启动阀件相关联,可更加及时地启动水泵,因而提高灭火的效率。


    关键词: 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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