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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074-2014

    • 发布日期:2018-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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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 灌桶设施可由灌装储罐、灌装泵房、灌桶间、计量室、空桶堆放场、重桶库房(棚)、装卸车站台以及必要的辅助生产设施和行政、生活设施组成,设计可根据需要设置。
    10.1.2 灌桶设施的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空桶堆放场、重桶库房(棚)的布置,应避免运桶作业交叉进行和往返运输。
        2 灌装储罐、灌桶场地、收发桶场地等应分区布置,且应方便操作、互不干扰。
    10.1.3 灌装泵房、灌桶间、重桶库房可合并设在同一建筑物内。
    10.1.4 甲B、乙类液体的灌桶泵与灌桶栓之间应设防火墙。甲B、乙类液体的灌桶间与重桶库房合建时,两者之间应设无门、窗、孔洞的防火墙。
    10.1.5 灌桶设施的辅助生产和行政、生活设施,可与邻近车间联合设置。

    条文说明

    10.1 灌桶设施组成和平面布置

    10.1.4 甲B类和乙A类液体属易挥发性液体,且甲、乙类液体又同属轻质液体,在设计上常将这两类液体作为一个灌桶场所。而对于灌桶间和灌桶泵间,前者是操作频繁、油气挥发较大,后者是电器控制设备较多,将两者之间用防火墙隔开,有利于防止火灾发生。灌桶间操作较为频繁,灌桶时会挥发油气,为保证重桶安全,在重桶库房与灌桶间之间有必要设置无门、窗、孔洞的隔墙。

    关键词: 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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