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1 敷设保温层前,设备和管道的表面应清除干净,并刷防锈漆或防腐涂料,其耐温性能应满足介质设计温度的要求。
14.2.2 介质温度低于120℃时,设备和管道的表面应刷防锈漆。介质温度高于120℃时,设备和管道的表面宜刷高温防锈漆。凝结水箱、给水箱、中间水箱和除盐水箱等设备的内壁应刷防腐涂料,涂料性质应满足贮存介质品质的要求。
14.2.3 室外布置的热力设备和架空敷设的热力管道,采用玻璃布或不耐腐蚀的材料作保护层时,其表面应刷油漆或防腐涂料。采用薄铝板或镀锌薄钢板作保护层时,其表面可不刷油漆或防腐涂料。
14.2.4 埋地设备和管道的外表面应做防腐处理,防腐层材料和防腐层层数应根据设备和管道的防腐要求及土壤的腐蚀性确定。对不便检修的设备和管道,可增加阴极保护措施。
14.2.5 锅炉房设备和管道的表面或保温保护层表面的涂色和标志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GB 7231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
14.2 防 腐 蚀
14.2.1 本条为原规范第12.2.1条的条文。
设备及管道在敷设保温层前,应将其外表面的脏污、铁锈等清刷干净,然后涂刷红丹防锈漆或其他防腐涂料,以延长管道使用寿命,而且其防锈漆或防腐涂料的耐温性能应能满足介质设计温度的要求,以免失去防锈或防腐性能。这是一种常规而行之有效的做法。
14.2.2 本条为原规范第12.2.2条的修订条文。
介质温度低于120℃时,设备和管道表面所刷的防锈漆一般为红丹防锈漆。如介质温度超过120℃时,红丹防锈漆会被氧化成粉末状,不能再起防锈漆的作用,而应涂高温防锈漆。锅炉房内各种贮存锅炉给水的水箱,均应在其内壁刷防腐涂料,而且防腐涂料不会引起水质的品质变化,以保护水箱免于锈蚀和保证给水水质。
14.2.3 本条为原规范第12.2.3条的条文。
为了保护保护层,增加其耐腐蚀性能和延长使用寿命,当采用玻璃布或其他不耐腐蚀的材料做保护层时,其外表面应涂刷油漆或其他防腐蚀涂料。当采用薄铝板或镀锌薄钢板作保护层时,其外表面可不再涂刷油漆或防腐蚀涂料。
14.2.4 本条为新增的条文。
对锅炉房的埋地设备和管道应根据设备和管道的防腐要求和土壤的腐蚀性等级,进行相应等级的防腐处理,必要时可以对不便检查维修部分的设备和管道增加阴极保护措施。
14.2.5 本条为原规范第12.2.4条的修订条文。
在锅炉房设备和管道的表面或保温保护层的外表面应涂色或色环,并作出箭头标志,以区别内部介质种类和介质的流向,便于操作。涂色和标志应统一按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