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消防文库>消防设计 > 正文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技术规程 CECS189-2005

    • 发布日期:2018-07-11
    • 浏览次数:1298
     
    4.0.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选型,应根据防护区的容积、气密性能、火灾危险性、人员停留情况等条件确定。
    4.0.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氮装置(空气压缩机组、气体分离机组)应能有效、持续不间断地向防护区供氮;
      2 氧浓度探测器应能有效地探测防护区的氧浓度;
      3 控制组件(主控制器、紧急报警控制器)在防护区氧浓度达到上、下限值时,应能自动启闭供氮装置;在达到氧浓度高、低报警值时,系统应有相应的报警;
      4 达到上述要求的场所,安装了注氮控氧防火系统后,可不设自动灭火系统。
    4.0.3 防护区容积不大于540m3时,宜采用无管网系统注氮方式(图C.0.1);防护区容积540~8000m3时,宜采用有管网系统注氮方式(图C.0.2)。
    4.0.4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应有下列组件:供氮装置(空气压缩机组、气体分离机组)、氧浓度探测器、控制组件(主控制器、紧急报警控制器)及供氮管道等。    
        注:无管网系统注氮方式不设供氮管道。
    4.0.5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供氮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可按表4.0.5采用。 表4.0.5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单台供氮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单台供氮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 注:供氮装置电压可采用220V AC或380V AC。
      4kw以下可采用220V或380V AC;
      4kw以上采用3相380V AC。
    4.0.6 供氮装置的供氮浓度不应小于95.0%,供氮压力不应小于0.30MPa。
    4.0.7 防护区内氧浓度的上、下限值应符合表6.2.2-1、表6.2.2-2的规定。
      条文说明  
    4 系统设计 
    4.0.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用于防火,在有可燃物或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才需设置。防护区应相对密闭,不密闭的空间氧浓度降低不下来,防火要求达不到。
    4.0.2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主要由供氮装置(空气压缩机组、气体分离机组)、氧浓度探测器、控制组件(主控制器、紧急报警控制器)和供氮管道等组成。供氮装置供氮,氧浓度探测器探测防护区氧浓度,并通过控制组件控制供氮装置的自动启闭和报警,本条对这些组件的基本功能提出了要求。
    4.0.3 防护区容积不大于540m3时宜采用无管网系统注氮方式;防护区容积540~8000m3时宜采用管网系统注氮方式。由于气体的渗透性好,因此有管网系统注氮方式不需要设置喷头。
    4.0.5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目前主要由天津易可大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有7种规格,相应的氮气供应量、最大防护容积、装机功率和外形尺寸见表1。当防护容积超过时,可增加供氮装置数量来保护防护区。 表1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单台供氮装主要技术参数
    注氮控氧防火系统单台供氮装置的主要技术参数 
    4.0.6 本条规定供氮装置供氮的浓度和压力。
    4.0.7 确定在有人短暂停留场所,氧浓度16.0%为上限值,氧浓度14.0%为下限值。这两个数值都适当留有余地。大于16.0%不能达到防火要求,小于14.0%不能基本满足人对氧的需求,这两个数值是必要的、恰当的。16.0%至14.0%中间有2%的调节余地,使供氮装置既不至于长期连续运转,也不至于启闭过于频繁。在无人停留场所,氧浓度13.5%为上限值,氧浓度12.5%为下限值。这两个数值也适当留有余地。大于13.5%难以可靠地达到无人停留场所的防火要求,小于12.5%将使人员严重缺氧。因此,这两个数值也是必要的、恰当的。13.5%至12.5%中间有1%的调节余地。因为无人停留场所防护区的入口不会频繁开闭,故供氮装置既不至于长期连续运转,又不至于启闭过于频繁。
     
    关键词: 消防设计
    
     
    QQ在线咨询
    售前咨询热线
    15502421522
    售后咨询热线
    18002469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