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消防水源和供水设施
评估内容包括:
a) 消防水源及供水设施的选型和设置;
b) 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的设置及储水情况;
c) 水泵接合器的设置及标识;
d) 水泵接合器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
e) 消防水泵、稳压泵等供水设施的系统组件外观;
f) 消防水泵、稳压泵等供水设施的功能及联动控制功能。
5.4.2 消火栓系统
评估内容包括:
a)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设置;
b)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功能组件外观和标识;
c)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的水压和水量情况;
d) 室内外消火栓是否被埋压、圈占、遮挡。
5.4.3 自动灭火系统
评估内容包括:
a) 自动灭火系统的设置;
b) 系统组件的外观、性能;
c) 系统组件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情况。
5.4.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评估内容包括:
a)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
b) 系统组件的外观;
c) 系统组件功能、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情况。
5.4.5 防烟排烟系统
评估内容包括:
a) 防烟排烟系统的设置;
b) 系统组件的外观;
c) 防烟排烟系统功能、联动控制及信号反馈情况。
5.4.6 消防供电
评估内容包括:
a) 消防供电的负荷等级、供电形式;
b) 消防配电的末端切换装置及配电线路的敷设;
c) 自备发电机的设置。
5.4.7 灭火器
评估内容包括:
a) 灭火器的设置;
b) 灭火器的外观;
c) 灭火器的功能。
5.4.8 其他消防设施
其他消防设施的评估内容应包括设施的设置、外观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