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基本规定
A.1.1 产品的不合格,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三种类别。
A.1.2 对一个样品进行的一项试验或一次构造及外观检查,均分别称为一件检查;全体样品经受检查的件数的总和,称为该次监督检验的检查总件数。
A.1.3 一个样品在一项试验或一次构造及外观检查中被检查出的同一类别的不合格,称为一个不合格。
A.1.4 全体样品被检查出的不合格,按不合格类别分别累积计数,其数目分别称为相应不合格类别的不合格个数,全体样品被检查出的各类别的不合格个数的总和,称为不合格总数。
A.2 产品不合格表
A.2.1 产品不合格表是判断产品不合格及其类别的依据,应按产品标准或产品类别分别制定,并经批准。
A.2.2 产品不合格的三个类别判定:
A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B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C类不合格: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A.3 判定方法
根据检查结果,按A.3.1~A.3.3的规定,使用判定表(表A.1或表A.2)进行判定。
A.3.1 一般情况下的监督检验的判定,使用正常检查判定表(表A.1):监督检验的补检或经指定须进行加严检查的监督检验的判定,使用加严检查判定表(表A.2)。
注:在上述两个表中,各符号含义如下:
Ac:合格判定数;
Rc:不合格判定数;
A.3.2 按下述程序进行判定:
a) 统计检查总件数;
b) 统计各类别不合格的不合格个数和不合格总数;
c) 使用表A.1或表A.2,根据检查总件数查出对应于各类别不合格和不合格总数的不合格判定数Rc;
d) 将各类别不合格的不合格个数和不合格总数与查出的相应的不合格判定数Rc进行比较。
A.3.3 当满足下述条件时,判定该次监督检验合格,否则判定该次监督检验不合格:
a) A类不合格个数为0;
b) 其他各类别不合格的不合格个数都分别小于相应的不合格判定数;
c) 不合格总数小于相应的不合格判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