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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设置与评审 GAT1300-2016

    • 发布日期: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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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应具有法人资格。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个人,应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培训宗旨、培养目标以及各方的权利、义务等。
    应制定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章程,其内容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配备与培训规模、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相适应、结构合理、符合任教资格的专兼职教员队伍。
    具有与培训规模、培训专业和培训层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教学、实训设施设备。
    具有与培训项目相对应的教材、教学大纲、教学计划。
    配备符合任职条件的专职负责人和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办学经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关键词: 消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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