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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 发布日期:2018-07-18
    • 浏览次数:617

    4.4.1 本节适用于清水砌体砂浆勾缝和原浆勾缝工程的质量验收。

    主控项目

    4.4.2 清水砌体勾缝所用水泥的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复验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4.4.3 清水砌体勾缝应无漏勾。勾缝材料应粘结牢固、无开裂。

        检验方法:观察。

    一般项目

    4.4.4 清水砌体勾缝应横平竖直,交接处应平顺,宽度和深度应均匀,表面应压实抹平。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检查。

    4.4.5 灰缝应颜色一致,砌体表面应洁净。

        检验方法:观察。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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