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 本节适用于玻璃砖、玻璃板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
7.5.2 玻璃隔墙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20%,并不得少于6间;不足6间时应全数检查。
主控项目
7.5.3 玻璃隔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图案和颜色应符合设计要求。玻璃板隔墙应使用安全玻璃。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和性能检测报告。
7.5.4 玻璃砖隔墙的砌筑或玻璃板隔墙的安装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
7.5.5 玻璃砖隔墙砌筑中埋设的拉结筋必须与基体结构连接牢固,并应位置正确。
检验方法:手扳检查;尺量检查;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5.6 玻璃板隔墙的安装必须牢固。玻璃板隔墙胶垫的安装应正确。
检验方法:观察;手推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一般项目
7.5.7 玻璃隔墙表面应色泽一致、平整洁净、清晰美观。
检验方法:观察。
7.5.8 玻璃隔墙接缝应横平竖直,玻璃应无裂痕、缺损和划痕。
检验方法:观察。
7.5.9 玻璃板隔墙嵌缝及玻璃砖隔墙勾缝应密实平整、均匀顺直、深浅一致。
检验方法:观察。
7.5.10 玻璃隔墙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7.5.10的规定。
条文说明
7.5 玻璃隔墙工程
7.5.1 近年来,装饰装修工程中用钢化玻璃作内隔墙、用玻璃砖砌筑内隔墙日益增多,为适应这类隔墙工程的质量验收,特制定本节内容。
7.5.2 玻璃隔墙或玻璃砖砌筑隔墙在轻质隔墙中用量一般不是很大,但是有些玻璃隔墙的单块玻璃面积比较大,其安全性就很突出,因此,要对涉及安全性的部位和节点进行检查,而且每个检验批抽查的比例也有所提高。
7.5.5 玻璃砖砌筑隔墙中应埋设拉结筋,拉结筋要与建筑主体结构或受力杆件有可靠的连接;玻璃板隔墙的受力边也要与建筑主体结构或受力杆件有可靠的连接,以充分保证其整体稳定性,保证墙体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