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1 当邻近工程的施工对既有建筑可能产生影响时,应查明既有建筑的结构和基础形式、结构状态、建成年代和使用情况等,根据邻近工程的结构类型、荷载大小、基础埋深、间隔距离以及土质情况等因素,分析可能产生的影响程度,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10.3.2 当软土地基上采用有挤土效应的桩基,对邻近既有建筑有影响时,可在邻近既有建筑一侧设置砂井、排水板、应力释放孔或开挖隔离沟,减小沉桩引起的孔隙水压力和挤土效应。对重要建筑,可设地下挡墙。
10.3.3 遇有振动效应的地基处理或桩基施工时,可采用开挖隔振沟,减少振动波传递。
10.3.4 当邻近建筑开挖基槽、人工降低地下水或迫降纠倾施工等,可能造成土体侧向变形或产生附加应力时,可对既有建筑进行地基基础局部加固,减小该侧地基附加应力,控制基础沉降。
10.3.5 在邻近既有建筑进行人工挖孔桩或钻孔灌注桩时,应防止地下水的流失及土的侧向变形,可采用回灌、截水措施或跳挖、套管护壁等施工方法等,并进行沉降观测,防止既有建筑出现不均匀沉降而造成裂损。
10.3.6 当邻近工程施工造成既有建筑裂损或倾斜时,应根据既有建筑的结构特点、结构损害程度和地基土层条件,采用本规范第7章、第9章和第11章的方法对既有建筑地基基础进行加固。
条文说明
10.3 邻近建筑施工引起事故的预防与补救
10.3.1 目前城市用地越来越紧张,建筑物密度也越来越大,相邻建筑施工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对邻近建筑、道路或管线可能造成影响的施工,主要有桩基施工、基槽开挖、降水等。主要事故有沉降、不均匀沉降、局部裂损,局部倾斜或整体倾斜等。施工前应分析可能产生的影响采用必要的预防措施,当出现事故后应采取补救措施。
10.3.2 在软土地基中进行挤土桩的施工,由于桩的挤土效应,土体产生超静孔隙水压力造成土体侧向挤出,出现地面隆起,可能对邻近既有建筑造成影响时,可以采用排水法(塑料排水板、砂桩或砂井等)、应力释放孔法或隔离沟等来预防对邻近既有建筑的影响,对重要的建筑可设地下挡墙阻挡挤土产生的影响。
10.3.5 人工挖孔桩是一种既简便又经济的桩基施工方法,被广泛地采用,但人工挖孔桩施工对周围影响较大,主要表现在降低地下水位后出现流砂、土的侧向变形等,应分析可能造成的影响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