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般规定
4.1.1 电力变压器类应包括变压器和消弧线圈。
4.1.2 电力变压器类抗震鉴定时,应重点检查安装方式、引线与外部连接的方式、油枕支架以及散热器悬臂的强度。
4.1.3 抗震设防烈度7度及以上时,应按本标准第5章的有关规定进行抗震验算。
Ⅱ 抗震鉴定
4.1.4 变压器和消弧线圈的抗震鉴定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变压器和消弧线圈应与基础固定;
2 变压器与外部连接的母线应设置软连接;
3 变压器的油枕支架应无明显变形,支架与变压器本体和油枕的连接应牢固;
4 变压器的悬臂式散热器及连接应完好。
4.1.5 单独设置的油冷却器与变压器本体之间的连接管,在靠近变压器处应设有切断阀和柔性接头。
4.1.6 电杆上变压器应有固定措施。
Ⅲ 抗震措施
4.1.7 变压器和消弧线圈不满足本节抗震鉴定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采取抗震措施:
1 变压器和消弧线圈,应采用地脚螺栓或焊接等方法直接固定在基础上,不应仅采用限位措施;
2 当变压器套管采用软导线连接时,应适当放松;当绝缘间距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弹簧线夹;当采用硬母线连接且截面尺寸大于50mm×5mm时,应加设软连接;10kV及以下配电变压器,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或7度时,宜加设软连接;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或9度时,应加设软连接;
3 变压器的悬臂式散热器,可采用固定在变压器本体上的角钢支架支撑或用扁钢沿散热器环形连接。
4.1.8 单独设置的油冷却器与变压器本体之间的连接管,在靠近变压器处应设有切断阀和柔性接头,散热器、潜油泵及连接管与基础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4.1.9 电杆上变压器的下部,应设有螺栓与下横梁固定;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以上时,其上部与电杆之间也宜采取固定措施。
条文说明
4.1 电力变压器类
4.1.4、4.1.7 变压器因浮放受地震而损坏的情况,在许多震害调查报告中已有说明。关于固定方式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采用螺栓或焊接的方式;一种认为应采用打拉线或其他弹性固定。在经过振动台试验后,证明铁芯加速度比变压器外壳小,应力也不大。在企业以往的加固工作中,变压器仅采用角钢等进行限位,在发生高于本地区设防烈度地震影响时,仍有可能发生位移、倾斜或倾倒的情况,抗震效果不太明显。因此本条规定,应采取地脚螺栓或焊接方式固定,但需满足抗震强度要求。
变压器硬母线加软连接对保护变压器瓷套管有很大作用。有部分企业的变压器已加软线连接,但做法各异。地震时影响因素很多,对软连接详细计算较困难,本条规定只是根据各企业的经验,综合总结得出的。
一般情况下,软连接宜采用各向柔软度相同的铜编织带制成。硬母线断口长度宜为200mm左右。软连接安装位置应尽量靠近套管,在变压器与外部第一个支持点之间。
大型变压器的散热器和油枕与本体连接较薄弱,而且地震时会产生二次放大作用。在振动台进行的试验证明,散热器和油枕的加速度值为输入值的2倍以上,所以要进行验算并且对其加固要给予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