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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

    • 发布日期: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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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1 底层框架、底层内框架砖房的底层和多层内框架砖房的结构体系以及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选择下列加固方法:
        1. 横墙间距符合鉴定要求而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宜对原有墙体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或板墙加固,也可增设抗震墙加固。
        2. 横墙间距超过规定值时,宜在横墙间距内增设抗震墙加固;或对原有墙体采用板墙加固且同时增强楼盖的整体性和加固钢筋混凝土框架、砖柱混合框架;也可在砖房外增设抗侧力结构减小横墙间距。
        3. 钢筋混凝土柱配筋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钢构套、现浇钢筋混凝土套、粘贴纤维布、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等方法加固;也可增设抗震墙减少柱承担的地震作用。
        4. 当底层柜架砖房的柜架柱轴压比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套加固或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的相关规定增设约束箍筋提高体积配箍率。
        5. 外墙的砖柱(墙垛)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外壁柱或内、外壁柱加固;也可增设抗震墙以减少砖柱(墙垛)承担的地震作用。
        6. 底层框架砖房的底层为单跨框架时,应增设框架柱形成双跨;当底层刚度较弱或有明显扭转效应时,可在底层增设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或翼墙加固;当过渡层刚度、承载力不满足鉴定要求时,可对过渡层的原有墙体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替换底部为钢筋混凝土墙的部分砌体墙等方法加固。

    7.2.2 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应选择下列加固方法:
        1. 底层框架、底层内框架砖房的底层楼盖为装配式混凝土楼板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现浇层加固。
        2. 圈梁布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增设圈梁;外墙圈梁宜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内墙圈梁可用钢拉杆或在进深梁端加锚杆代替;当墙体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板墙进行加固且在上下两端增设配筋加强带时,可不另设圈梁。
        3. 当构造柱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增设外加柱;当墙体采用双面钢筋网砂浆面层或板墙进行加固且在对应位置增设相互可靠拉结的配筋加强带时,可不另设外加柱。
        4. 外墙四角或内、外墙交接处的连接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增设钢筋混凝土外加柱加固。
        5. 楼、屋盖构件的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托梁或采取增强楼、屋盖整体性的措施。

    7.2.3 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易倒塌部位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按本规程第5.2. 3条的有关规定选择加固方法。

    7.2.4 现有的A类底层内框架、单排柱内框架房屋需要继续使用时,应在原壁柱处增设钢筋混凝土柱形成梁柱固接的结构体系或改变结构体系。


    条文说明

    7.2 加固方法

    7.2. 内框架和底层框架砖房经常遇到的抗震问题是:抗震横墙间距过大,或横墙承载力不足,或外墙(垛)的承载力不足,或底层与过渡层刚度比不满足要求,或底层为单跨框架,抗震赘余度不足。针对这些问题,确定抗震加固方案时需遵守下列原则:
        1. 抗震横墙间距符合要求而承载力不足时,采用钢筋网面层加固可提高承载力并改善结构延性,而且施工比较方便;当原墙体抗震承载力与设防要求相差太大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板墙加固。
        2. 抗震横墙间距超过限值,或房屋横向抗震承载力不足,应优先增设抗震墙加固,因为这种加固方法的效果最好。一般情况,增设的抗震墙可采用砖墙;当楼盖整体性较好且横向抗震承载力与设防要求相差较大时,也可增设钢筋混凝土抗震墙加固。
        3. 钢筋混凝土柱配筋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钢构套架、现浇钢筋混凝土套等方法加固柱的抗弯、抗剪和抗压能力,也可采用粘贴纤维布、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等方法提高柱的抗剪能力;也可增设抗震墙减少柱承担的地震作用。
        4. 横向抗震验算时,承载力不足的外纵墙可用钢筋混凝土壁柱加固。壁柱可设在纵墙的内侧或外侧,也可内外侧同时增设;仅增设外壁柱时,要采取措施加强壁柱与楼盖梁的连接。也可增设抗震墙减少砖柱(墙垛)承担的地震作用。
        5. 底层框架砖房的底层为单跨框架时,应增设框架柱形成双跨或结合使用功能增设钢筋混凝土抗震墙以增加底层刚度,同时减少框架柱承担的地震作用;当底层刚度较弱或有明显扭转效应时,可在底层增设钢筋混凝土抗震墙或翼墙加固;当过渡层刚度、承载力不满足鉴定要求时,可对过渡层的原有墙体采用钢筋网砂浆面层、钢绞线网-聚合物砂浆面层加固或采用钢筋混凝土墙替换底部为钢筋混凝土墙的部分砌体墙等方法加固。

    7.2.2 本条列举了整体性不足时可供选择的加固方法:楼面现浇层、圈梁、外加柱和托梁等。

    7.2.4 由于底层内框架、单排柱内框架房屋的结构形式极为不利于抗震,存在较大抗震安全隐患,因此针对现有的A类底层内框架、单排柱内框架房屋,应结合规划拆除重建。对于暂时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应在原壁柱处增设钢筋混凝土柱形成梁柱固接的结构体系或采取增设墙体等方式改变其结构体系。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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