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1 厂房的屋盖支撑布置或柱间支撑布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应增设支撑,6、7度时也可采用钢筋混凝土窗框代替天窗架竖向支撑。
8.2.2 厂房构件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选择下列加固方法:
1. 天窗架立柱的抗震承载力不满足要求时,可加固立柱或增设支撑并加强连接节点。
2. 屋架的混凝土构件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增设钢构套加固。
3. 排架柱箍筋或截面形式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钢构套加固。
4. 排架柱纵向钢筋不满足要求时,可增设钢构套加固或采取加强柱间支撑系统且加固相应柱的措施。
8.2.3 厂房构件连接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用下列加固方法:
1. 下柱柱间支撑的下节点构造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在下柱根部增设局部的现浇钢筋混凝土套加固,但不应使柱形成新的薄弱部位。
2. 构件的支承长度不满足要求时或连接不牢固,可增设支托或采取加强连接的措施。
3. 墙体与屋架、钢筋混凝土柱连接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增设拉筋或圈梁加固。
8.2.4 女儿墙超过规定的高度时,宜降低高度或采用角钢、钢筋混凝土竖杆加固。
8.2.5 柱间的隔墙、工作平台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采取剔缝脱开、改为柔性连接、拆除或根据计算加固排架柱和节点的措施。
条文说明
8.2 加固方法
8.2.1 各种支撑布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一般采取增设支撑的方法。
8.2.2 本条列举了天窗架、屋架和排架柱承载力不足时可选择的加固方法。
8.2.3 本条列举了各种连接不符合鉴定要求时可选择的加固和处理方法。
8.2.4 降低女儿墙高度是消除不利抗震因素的积极措施。试验和地震经验表明:用竖向角钢加固超高女儿墙是保证裂而不倒的有效措施。当条件许可时,可利用钢筋混凝土竖杆代替角钢,有利于建筑立面处理和维护。
8.2.5 隔墙剔缝后,应注意保证隔墙本身的稳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