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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程 JGJ116-2009

    • 发布日期:2018-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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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Ⅰ 屋盖加固

    8.3.1 A类厂房钢筋混凝土Ⅱ型天窗架为T形截面立柱时,其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为6、7度时,应加固竖向支撑的节点预埋件。
        2. 当为8度Ⅰ、Ⅱ类场地时,尚应加固竖向支撑的立柱。
        3. 当为8度Ⅲ、Ⅳ类场地或9度时,除按第1款的要求加固外,尚应加固所有的立柱。

    8.3.2 增设屋盖支撑时,宜符合下列要求:
        1. 原有上弦横向支撑设在厂房单元两端的第二开间时,可在抗风柱柱顶与原有横向支撑节点间增设水平压杆。
        2. 增设的竖向支撑与原有的支撑宜采用同一形式;当原来无支撑时,宜采用“W”形支撑,且各杆应按压杆设计;支撑节点的高度差超过3m时,宜采用“X”形支撑。
        3. 屋架和天窗支撑杆件的长细比,压杆不宜大于200,当为6、7度时,拉杆不宜大于350,当为8、9度时,拉杆不宜大于300。

    Ⅱ 排架柱加固

    8.3.3 排架柱上柱柱顶采用钢构套加固时(见图8.3.3),钢构套的长度不应小于600mm,且不应小于柱截面高度;角钢不应小于∟63×6,钢缀板截面可按表8.3.3采用。

    柱顶加固
    图8.3.3 柱顶加固

    表8.3.3 钢缀板截面(mm)

    钢缀板截面(mm)

    8.3.4 有吊车的阶形柱上柱底部采用钢构套加固时(见图8.3.4),钢构套上端应超过吊车梁顶面,且超过值不应小于柱截面高度;其角钢和钢缀板可按表8.3.4采用。

    阶形柱上柱底部加固
    图8.3.4 阶形柱上柱底部加固
    表8.3.4 角钢和钢缀板(mm)
    角钢和钢缀板(mm)

    8.3.5 不等高厂房排架柱支承低跨屋盖牛腿采用钢构套加固时(见图8. 3.5),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厂房跨度不大于24m且屋面荷载不大于3.5kN/m2 时,钢缀板、钢拉杆和钢横梁的截面,A类厂房可按表8.3.5采用,B类厂房可按表8.3.5增加15%采用。
        2. 不符合上述条件且为8、9度时,钢缀板、钢拉杆的截面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钢横梁的截面面积可按钢拉杆截面面积的5倍采用。

    柱牛腿加固
    图8.3.5 柱牛腿加固
    (a)钢拉杆加固 ; (b)钢缀板加固


    表8.3.5 A类厂房的钢构套杆件截面
    A类厂房的钢构套杆件截面
    高低跨上柱底部加固
    图8.3.6 高低跨上柱底部加固

    表8.3.6 A类厂房的角钢和上柱钢缀板截面(mm)
    A类厂房的角钢和上柱钢缀板截面(mm)
     

    8.3.7 钢构套加固的施工,应符合本规程第6.3. 6条的规定。

    Ⅲ 柱间支撑加固

    8.3.8 增设钢筋混凝土套加固下柱支撑的下节点时(见图8.3.8),应符合下列要求:

    柱根部加固
    图8.3.8 柱根部加固

        1. 混凝土宜采用细石混凝土,其强度等级宜比原柱的混凝土强度提高一个等级;厚度不宜小于60mm且不宜大于100mm,并应与基础可靠连接;纵向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2mm,箍筋应封闭,其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lOOmm。
        2. 加固后,柱根沿厂房纵向的抗震受剪承载力可按整体构件进行截面抗震验算,但新增的混凝土和钢筋强度应乘以0.85的折减系数。
        3. 施工时,原柱加固部位的混凝土表面应凿毛、清除酥松杂质,灌注混凝土前应用水清洗并保持湿润。

    8.3.9 增设柱间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增设的柱间支撑应采用型钢;对于A类厂房,上柱支撑的长细比,当为8度时不应大于250,当为9度时不应大于200;下柱支撑的长细比,当为8度时不应大于200,当为9度时不应大于150;对于B类厂房,上柱支撑的长细比,当为7度时不应大于250,当为8度时不应大于200,当为9度时不应大于150;下柱支撑的长细比,当为7度时不应大于200,当为8、9度时不应大于150。
        2. 柱间支撑在交叉点应设置节点板,斜杆与该节点板应焊接;支撑与柱连接的端节点板厚度,对于A类厂房,当为8度时不宜小于8mm,当为9度时不宜小于10mm。对于B类厂房,当为7~9度时不宜小于10mm。
        3. 柱间支撑开间的基础之间宜增加水平压梁。

    Ⅳ 封檐墙和女儿墙加固

    8.3.10 封檐墙、女儿墙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竖向角钢或钢筋混凝土竖杆,应设置在厂房排架柱位置处的墙外(见图8.3.10)。

    女儿墙加固
    图8.3.10 女儿墙加固

        2. 钢材可采用Q235,混凝土强度等级宜采用C20,钢筋宜采用HPB235级钢筋。
        3. 无拉结且高度不超过1.5m时,对A类厂房,竖向角钢可按表8.3. 10—1选用,钢筋混凝土竖杆可按表8.3.10-2选用;对B类厂房,角钢和钢筋的截面面积宜相应增加15%。
        4. 竖向角钢或钢筋混凝土竖杆应与柱顶或屋架节点可靠连接,出入口上部的女儿墙尚应在角钢或竖杆的上端设置联系角钢。

    表8.3.10-1 A类厂房的竖向角钢

    A类厂房的竖向角钢
    表8.3.10-2 A类厂房的钢筋混凝土竖杆截面和配筋
    A类厂房的钢筋混凝土竖杆截面和配筋

    条文说明

    8.3 加固设计及施工

    Ⅰ 屋盖加固

    8.3.1 本条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2009第8.2节的鉴定要求相呼应,规定了不同烈度下Ⅱ形天窗架T形截面立柱的加固处理:节点加固、有支撑的立柱加固和全部立柱加固。

    8.3.2 增设的竖向支撑与原有支撑形式相同,有利于地震作用的均匀分配。
        当支撑全部为新增时,W形的刚度较好,但支撑高大于3m时,其腹杆较长,需要较大的截面尺寸,改用X形比较经济。

    Ⅱ 排架柱加固

    8.3.3~8.3.7 这几条规定了采用钢构套加固排架柱各部位的设计及施工,本次修订增加了对B类厂房的加固要求。
        1. 柱顶加固构件的截面尺寸,系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对抗剪箍筋的要求,考虑加固现有建筑时需引入“抗震加固的承载力调整系数”,分别给出A、B类厂房加固的简图和构件的选用表,用于柱截面宽度不大于500mm的情况。
        2. 单层厂房中,有吊车的阶形柱上柱的底部或吊车梁顶标高处,以及高低跨的上柱,在水平地震作用下容易产生水平断裂破坏。这种震害在8度时较多,高于8度时更为严重。因此,提供了8、9度时加固的简图和所用的角钢、钢缀板的截面尺寸。
        3. 支承低跨屋盖的牛腿不足以承受地震下的水平拉力时,不足部分由钢构套的钢缀板或钢拉杆承担,其值可根据牛腿上重力荷载代表值产生的压力设计值和纵向受力钢筋的截面面租,参照《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l规定的方法求得。钢缀板、钢拉杆截面验算时,考虑钢构套与原有牛腿不能完全共同工作,将其承载力设计值乘以0.75的折减系数。本规程据此提供了不同烈度、不同场地的截面选用表,以减少计算工作。

    Ⅲ 柱间支撑加固

    8.3.8 本次修订对个别文字进行了调整和明确。
        采用钢筋混凝土套加固排架柱底部时,其抗震承载力验算的方法与《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相同,按偏压构件斜截面受剪承载力计算,公式不再重复。考虑到混凝土套的受力滞后于原排架柱,需将新增部分的抗震承载力乘以0. 85的折减系数。

    8.3.9 本次修订增加了对B类厂房的加固要求,补充了对柱间支撑开间的基础之间增加水平压梁的加固要求,使支撑的内力对基础的影响尽可能小。
        增设柱间支撑时,需控制支撑杆的长细比,并采取有效的方法提高支撑与柱连接的可靠性。

    Ⅳ 封檐墙和女儿墙加固

    8.3.10 厂房的女儿墙、封檐墙,在7度时就可能出现震害,但适当加固后则效果明显。
        本次修订增加了对B类厂房的加固要求。
        表8.3.10-1和表8.3.10-2系按材料为Q235角钢、C20混凝土和HPB235钢筋得到的。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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