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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JGJ106-2014

    • 发布日期:2018-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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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1 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验证应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3.4.2 桩身浅部缺陷可采用开挖验证。
    3.4.3 桩身或接头存在裂隙的预制桩可采用高应变法验证,管桩可采用孔内摄像的方式验证。
    3.4.4 单孔钻芯检测发现桩身混凝土存在质量问题时,宜在同一基桩增加钻孔验证,并根据前、后钻芯结果对受检桩重新评价。
    3.4.5 对低应变法检测中不能明确桩身完整性类别的桩或Ⅲ类桩,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静载法、钻芯法、高应变法、开挖等方法进行验证检测。
    3.4.6 桩身混凝土实体强度可在桩顶浅部钻取芯样验证。
    3.4.7 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发现有Ⅲ、Ⅳ类桩存在,且检测数量覆盖的范围不能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检测。当原检测方法为声波透射法时,可改用钻芯法。
    3.4.8 当单桩承载力或钻芯法检测结果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扩大检测。
        验证检测或扩大检测采用的方法和检测数量应得到工程建设有关方的确认。


    条文说明

    3.4 验证与扩大检测

    3.4.1~3.4.5 这五条内容针对检测中出现的缺乏依据、无法或难于定论的情况,提出了验证检测原则。用准确可靠程度(或直观性)高的检测方法来弥补或复核准确可靠程度(或直观性)低的检测方法结果的不确定性,称为验证检测。
        管桩孔内摄像的优点是直观、定量化,其原理及操作细节可参见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发布的《基桩孔内摄像检测技术规程》。
        本规范第3.4.4条的做法,介于重新检测和验证检测之间,使验证检测结果与首次检测结果合并在一起,重新对受检桩进行评价。
        应该指出:桩身完整性不符合要求和单桩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是两个独立概念。完整性为Ⅰ类或Ⅱ类而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显然存在结构安全隐患;竖向抗压承载力满足设计要求而完整性为Ⅲ类或Ⅳ类则可能存在安全和耐久性方面的隐患。如桩身出现水平整合型裂缝(灌注桩因挤土、开挖等原因也常出现)或断裂,低应变完整性为Ⅲ类或Ⅳ类,但高应变完整性可能为Ⅱ类,且竖向抗压承载力可能满足设计要求,但存在水平承载力和耐久性方面的隐患。
    3.4.6 当需要验证运送至现场某批次混凝土强度或对预留的试块强度和浇注后的混凝土强度有异议时,可按结构构件取芯的方式,验证评价桩身实体混凝土强度。注意本条提出的桩实体强度取芯验证与本规范第7章钻芯法有差别,前者只要按《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784,在满足随机抽样的代表性和数量要求的条件下,可以给出具有保证率的检验批混凝土强度推定值;后者常因检测桩数少、缺乏代表性而仅对受检单桩的混凝土强度进行评价。
    3.4.7、3.4.8 通常,因初次抽样检测数量有限,当抽样检测中发现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或完整性检测中Ⅲ、Ⅳ类桩比例较大时,应会同有关各方分析和判断桩基整体的质量情况,如果不能得出准确判断,为补强或设计变更方案提供可靠依据时,应扩大检测。扩大检测数量宜根据地基条件、桩基设计等级、桩型、施工质量变异性等因素合理确定。

    关键词: 结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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