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1 钻取芯样宜采用液压操纵的高速钻机,并配置适宜的水泵、孔口管、扩孔器、卡簧、扶正稳定器和可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
7.2.2 基桩桩身混凝土钻芯检测,应采用单动双管钻具钻取芯样,严禁使用单动单管钻具。
7.2.3 钻头应根据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选用合适粒度、浓度、胎体硬度的金刚石钻头,且外径不宜小于100mm。
7.2.4 锯切芯样的锯切机应具有冷却系统和夹紧固定装置。芯样试件端面的补平器和磨平机,应满足芯样制作的要求。
条文说明
7.2 设备
7.2.1 钻机宜采用岩芯钻探的液压高速钻机,并配有相应的钻塔和牢固的底座,机械技术性能良好,不得使用立轴旷动过大的钻机。钻杆应顺直,直径宜为50mm。
钻机设备参数应满足:额定最高转速不低于790r/min;转速调节范围不少于4档;额定配用压力不低于1.5MPa。
水泵的排水量宜为50L/min~160L/min,泵压宜为1.0MPa~2.0MPa。
孔口管、扶正稳定器(又称导向器)及可捞取松软渣样的钻具应根据需要选用。桩较长时,应使用扶正稳定器确保钻芯孔的垂直度。桩顶面与钻机塔座距离大于2m时,宜安装孔口管,孔口管应垂直且牢固。
7.2.2 钻取芯样的真实程度与所用钻具有很大关系,进而直接影响桩身完整性的类别判定。为提高钻取桩身混凝土芯样的完整性,钻芯检测用钻具应为单动双管钻具,明确禁止使用单动单管钻具。
7.2.3 为了获得比较真实的芯样,要求钻芯法检测应采用金刚石钻头,钻头胎体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缺边、少角喇叭形磨损。此外,还需注意金刚石钻头、扩孔器与卡簧的配合和使用的细节:金刚石钻头与岩芯管之间必须安有扩孔器,用以修正孔壁;扩孔器外径应比钻头外径大0.3mm~0.5mm,卡簧内径应比钻头内径小0.3mm左右;金刚石钻头和扩孔器应按外径先大后小的排列顺序使用,同时考虑钻头内径小的先用,内径大的后用。
芯样试件直径不宜小于骨料最大粒径的3倍,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小于骨料最大粒径的2倍,否则试件强度的离散性较大。目前,钻头外径有76mm、91mm、101mm、110mm、130mm几种规格,从经济合理的角度综合考虑,应选用外径为101mm和110mm的钻头;当受检桩采用商品混凝土、骨料最大粒径小于30mm时,可选用外径为91mm的钻头;如果不检测混凝土强度,可选用外径为76mm的钻头。
7.2.4 芯样制作分两部分,一部分是锯切芯样,另一部分是对芯样端部进行处理。锯切芯样时应尽可能保证芯样不缺角、两端面平行,可采用单面锯或双面锯。当芯样端部不满足要求时,可采取补平或磨平方式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本规范附录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