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1 钻机设备安装必须周正、稳固、底座水平。钻机在钻芯过程中不得发生倾斜、移位,钻芯孔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5%。
7.3.2 每回次钻孔进尺宜控制在1.5m内;钻至桩底时,宜采取减压、慢速钻进、干钻等适宜的方法和工艺,钻取沉渣并测定沉渣厚度;对桩底强风化岩层或土层,可采用标准贯入试验、动力触探等方法对桩端持力层的岩土性状进行鉴别。
7.3.3 钻取的芯样应按回次顺序放进芯样箱中;钻机操作人员应按本规范表D.0.1-1的格式记录钻进情况和钻进异常情况,对芯样质量进行初步描述;检测人员应按本规范表D.0.1-2的格式对芯样混凝土,桩底沉渣以及桩端持力层详细编录。
7.3.4 钻芯结束后,应对芯样和钻探标示牌的全貌进行拍照。
7.3.5 当单桩质量评价满足设计要求时,应从钻芯孔孔底往上用水泥浆回灌封闭;当单桩质量评价不满足设计要求时,应封存钻芯孔,留待处理。
条文说明
7.3 现场检测
7.3.1 钻芯设备应精心安装,钻机立轴中心、天轮中心(天车前沿切点)与孔口中心必须在同一铅垂线上。设备安装后,应进行试运转,在确认正常后方能开钻。钻进初始阶段应对钻机立轴进行校正,及时纠正立轴偏差,确保钻芯过程不发生倾斜、移位。
当出现钻芯孔与桩体偏离时,应立即停机记录,分析原因。当有争议时,可进行钻孔测斜,以判断是受检桩倾斜超过规范要求还是钻芯孔倾斜超过规定要求。
7.3.2 因为钻进过程中钻孔内循环水流不会中断,因此可根据回水含砂量及颜色,发现钻进中的异常情况,调整钻进速度,判断是否钻至桩端持力层。钻至桩底时,为检测桩底沉渣或虚土厚度,应采用减压、慢速钻进。若遇钻具突降,应立即停钻,及时测量机上余尺,准确记录孔深及有关情况。
当持力层为中、微风化岩石时,可将桩底0.5m左右的混凝土芯样、0.5m左右的持力层以及沉渣纳入同一回次。当持力层为强风化岩层或土层时,可采用合金钢钻头干钻的方法和工艺钻取沉渣并测定沉渣厚度。
对中、微风化岩的桩端持力层,可直接钻取岩芯鉴别;对强风化岩层或土层,可采用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等方法鉴别试验宜在距桩底1m内进行。
7.3.3 芯样取出后,钻机操作人员应由上而下按回次顺序放进芯样箱中,芯样侧表面上应清晰标明回次数、块号、本回次总块数(宜写成带分数的形式,如 表示第2回次共有5块芯样,本块芯样为第3块)。及时记录孔号、回次数、起至深度、块数、总块数、芯样质量的初步描述及钻进异常情况。
有条件时,可采用孔内摄像辅助判断混凝土质量。
检测人员对桩身混凝土芯样的描述包括桩身混凝土钻进深度,芯样连续性、完整性、胶结情况、表面光滑情况、断口吻合程度、混凝土芯样是否为柱状、骨料大小分布情况,气孔、蜂窝麻面、沟槽、破碎、夹泥、松散的情况,以及取样编号和取样位置。
检测人员对持力层的描述包括持力层钻进深度,岩土名称、芯样颜色、结构构造、裂隙发育程度、坚硬及风化程度,以及取样编号和取样位置,或动力触探、标准贯入试验位置和结果。分层岩层应分别描述。
7.3.4 芯样和钻探标示牌的内容包括:工程名称、桩号、钻芯孔号、芯样试件采取位置、桩长、孔深、检测单位名称等,可将一部分内容在芯样上标识,另一部分标识在指示牌上。对全貌拍完彩色照片后;再截取芯样试件。取样完毕剩余的芯样宜移交委托单位妥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