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1 混凝土芯样试件的抗压强度试验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执行。
7.5.2 在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中,当发现试件内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大于0.5倍芯样试件平均直径,且强度值异常时,该试件的强度值不得参与统计平均。
7.5.3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应按下式计算:
式中:fcor——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MPa),精确至0.1MPa;
P——芯样试件抗压试验测得的破坏荷载(N);
d——芯样试件的平均直径(mm)。
7.5.4 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可根据本地区的强度折算系数进行修正。
7.5.5 桩底岩芯单轴抗压强度试验以及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的确定,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执行。
条文说明
7.5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
7.5.1 芯样试件抗压破坏时的最大压力值可能与混凝土标准试件明显不同,芯样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时应合理选择压力机的量程和加荷速率,保证试验精度。
根据桩的工作环境状态,试件宜在20±5℃的清水中浸泡一段时间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但考虑到钻芯过程中诸因素影响均使芯样试件强度降低,同时也为方便起见,允许芯样试件加工完毕后,立即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7.5.2 当出现截取芯样未能制作成试件;芯样试件平均直径小于2倍试件内混凝土粗骨料最大粒径时,应重新截取芯样试件进行抗压强度试验。条件不具备时,可将另外两个强度的平均值作为该组混凝土芯样试件抗压强度值。在报告中应对有关情况予以说明。
7.5.3、7.5.4 混凝土芯样试件的强度值不等于在施工现场取样、成型、同条件养护试块的抗压强度,也不等于标准养护28天的试块抗压强度。
芯样试件抗压强度与同条件试块或标养试块抗压强度之间存在差别,其原因主要是成型工艺和养护条件的不同,为了综合考虑上述差别以及混凝土徐变、持续持荷等方面的影响,《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在设计强度取值时采用了0.88的折减系数。
大部分实测数据表明桩身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低于控制混凝土材料质量的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但降低幅度存在较大的波动范围,也有一些实测数据表明桩身混凝土芯样抗压强度并不低于控制混凝土材料质量的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广东有137组数据表明在桩身混凝土中的钻芯强度与立方体强度的比值的统计平均值为0.749。为考察小芯样取芯的离散性(如尺寸效应、机械扰动等),广东、福建、河南等地6家单位在标准立方体试块中钻取芯样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强度等级C15~C50,芯样直径68mm~100mm,共184组),目的是排除龄期、振捣和养护条件的差异。结果表明:芯样试件强度与立方体强度的比值分别为0.689、0.848、0.895、0.915、1.106、1.106,平均为0.943,其中有两单位得出了 68; 80芯样强度与 100芯样强度相比均接近于1.0的结论。当排除龄期和养护条件(温度、湿度)差异时,尽管普遍认同芯样强度低于立方体强度,尤其是在桩身混凝土中钻芯更是如此,但上述结果表明,尚不能采用一个统一的折算系数来反映芯样强度与立方体强度的差异。作为行业标准,为了安全起见,本规范不推荐采用某一个统一的折算系数,对芯样强度进行修正。
考虑到我国幅员辽阔,在桩身混凝土材料及配比、成孔成桩工艺、施工水平等方面,各地存在较多差异,本规范第7.5.4条允许有条件的省、市、地区,通过详尽的对比试验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审批,在地方标准或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中提供有地区代表性的芯样强度折算系数。
7.5.5 与工程地质钻探相比,桩端持力层钻芯的主要目的是判断或鉴别桩端持力层岩土性状,因单桩钻芯所能截取的完整岩芯数量有限,当岩石芯样单轴抗压强度试验仅仅是配合判断桩端持力层岩性时,检测报告中可不给出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只给出单个芯样单轴抗压强度检测值。
按岩土工程勘察的做法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的相关规定,需要在岩石的地质年代、名称、风化程度、矿物成分、结构、构造相同条件下至少钻取6个以上完整岩石芯样,才有可能确定岩石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显然这项工作要通过多桩、多孔钻芯来完成。
岩土工程勘察提供的岩石单轴抗压强度值一般是在岩石饱和状态下得到的,因为水下成孔、灌注施工会不同程度造成岩石强度下降,故采用饱和强度是安全的做法。基桩钻芯法钻取岩芯相当于成桩后的验收检验,正常情况下应尽量使岩芯保持钻芯时的“天然”含水状态。只有明确要求提供岩石饱和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时,岩石芯样试件应在清水中浸泡不少于12h后进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