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
Code for design of machinery industry workshop structures
GB 50906-2013
主编部门: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4年3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05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906-2013, 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5.3.2、6.1.2、6.1.3、6.1.5、6.1.6、6.1.7、6.1.8、9.1.8( 5 )、9.6.12(9)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8月8日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的实践经验,且与我国现行相关标准进行了协调,积极采用新技术,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和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2章和1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荷载和作用、材料、地基设计、基础设计、楼屋盖结构、单层厂房、钢筋混凝土多层与高层厂房、框排架厂房、改建与扩建工程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北京市西三环北路5号,邮政编码:100089),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组织单位:中国机械工业勘察设计协会
主编单位: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
参编单位: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南京汽车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机械工业第一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吴汉福 陈远椿 王凤琴 叶 青 刘昌绪 张同亿 张德金 何 范达人 周桂祥 姜孝林 徐 辉 柴万先 阎红伟
主要审查人:丁龙章 马 勇 李培彬 陈企奋 金承玉 魏利金
条文说明
制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124号)的要求,由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会同有关设计单位制订而成。
为便于大家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的规定,编制组按照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机械工业厂房结构设计规范》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规范执行中如发现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或建议寄交中国中元国际工程公司。